2014年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第二篇第二单元重点整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20 18:21:31 报关员资格考试
2014年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第二篇第二单元重点整理报关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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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第二篇第二单元重点整理
本单元旨在让学习者熟悉海关关于加工贸易报备的基本规范,初步掌握加工贸易报备准备的基本规范及作业方法;了解向海关报备实施的基本要求。学习者应掌握5点:(1)能参与虚拟的原料归并与产品归并的作业实施; (2)能验算备案单耗,并参与虚拟的确定备案单耗的作业实施; (3)能实际填写加工贸易报备的申报表格; (4)能参与虚拟的商务报备作业或判断商务主管部门所签发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5)在应对保税加工合同报备相关案例时,能正确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完成案例的分析判断与实际处理。

  【知识准备】

  一、加工贸易手册

  加工贸易手册,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也常称作海关手册,在行业内经常简称为手册。加工贸易手册记载了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所需要的进口原料数量(指标)、出口成品数量(指标)及成品对应的原料单耗情况。

  在以合同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下,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设立手续,取得加工贸易手册,并凭以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和向海关办理合同核销手续。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数量不可以超出手册的备案数量(指标)。

  加工贸易手册经历了早期纯纸质手册、海关电子化纸质手册、现在的无纸化(电子化)通关手册3个阶段。目前,无纸化通关手册(电子化手册)全面应用,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加工手册设立时,海关不再核发纸质手册(或者所核发的纸质手册仅作为报核时的手册凭证)。企业办理通关手册设立后,海关核发加工手册号及手册的登记信息,企业凭以办理通关手续。

  二、ERP管理系统和BOM表

  略。

  三、QP系统

  略。

  四、海关关于加工贸易报备的基本规范

  摘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

  第二章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应当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手续。

  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不在同一直属海关管辖的区域范围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规定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第十二条除另有规定外,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以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情况,并且提交下列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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