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风闻奏事"是什么意思!非常着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5 1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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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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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风闻奏事”,就是举报人可以根据传闻进行举报,不必拿出真凭实据,也不署名.

跟上面一样...

御史“风闻奏事”——中国古代权力制约史事谈
南北朝期间,封建监察制度又有一项重大的发展变化,即,御史有权“风闻奏事”,又称“闻风弹事”。《文献通考》卷53,《职官考七》中的《御史台》条云:“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旧制,但闻风弹事,提纲而已。”注云:“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辞状者,立于台门候御史,御史竟往门外收采之,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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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风闻奏事”——中国古代权力制约史事谈
南北朝期间,封建监察制度又有一项重大的发展变化,即,御史有权“风闻奏事”,又称“闻风弹事”。《文献通考》卷53,《职官考七》中的《御史台》条云:“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旧制,但闻风弹事,提纲而已。”注云:“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辞状者,立于台门候御史,御史竟往门外收采之,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在此期间,史书上有关御史台官僚风闻奏事的记载相当多。试举数例。如《昭明文选》卷40“弹事”栏载南齐永明年间,御史中丞沈约弹劾王源与满氏联姻、受满氏聘钱五万事,即因“风闻”;《梁书·萧颖达传》,御史中丞任劾奏征虏将军萧颖达非法征收生鱼税,亦根据“风闻”;《梁书·王亮传》任劾奏尚书左丞范缜“附下讪上”,同出“风闻”;宋、齐、梁、陈诸朝,类似御史台官僚以风闻弹劾大臣的故事,屡见不鲜。北朝亦有类似御史风闻劾奏故事,如《北史·崔鉴传》附《崔子枢》传,崔子枢“因度支有受纳风闻,为御史劾,遇赦免”。
据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风闻奏事》条的考证,南北朝的御史风闻奏事,源于汉代的“三公谣言奏事”,东汉三公府掾及公卿均可以根据传闻劾奏刺史二千石官僚,称为“谣言奏事”,至南北朝乃成为御史的特殊权力。
御史风闻奏事,并不是不加核对。从有关南北朝史籍所载风闻奏事的事例来看,有的仅是风闻,未述核实情况;有的是由御史台自行核实后方才奏劾的。如前述南齐御史中丞沈约弹劾王源,虽由风闻,但上书时已“摄(传唤)媒人刘嗣之到台辨问”核实,并且在上书中说明,核实材料“与风闻雷同”;梁御史中丞任劾奏征虏将军萧颖达非法收生鱼税事,其上书中云:
“臣闻贫观所取,穷视不为。在于布衣,穷居介然之行,尚可以激贪厉俗,敦此薄夫;况乎伐冰之家,争鸡豚之利;衣绣之士,受贾人之服。(这段话是公文的开头语,意谓身为平民的士人,亦应介然自爱,为百姓做出榜样,何况当官的人,岂能争利于市?以下才是弹劾正文)风闻征虏将军臣萧颖达启乞鱼军税,辄摄颖达宅督彭难当到台辨问。列称‘寻生鱼典税,先本是邓僧琰启乞,限讫今年五月十四日。主人颖达,于时谓非新立,仍启乞接代僧琰,即蒙降许登税,与史法论一年收值五十万’。如其列状,则与风闻符同,颖达即主(当事人)。”
这里,所述的过程很明显,任起初关于萧颖达收生鱼税的情况,是根据风闻,但任亦已就此风闻作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而后奏劾的。
由此可以看出,风闻奏事,可以不核实,也可以核实后劾奏。风闻的材料并不完全要求核实,是有利于御史的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至于对被弹劾者正式处分或定罪,还需有经过核实的材料;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风闻奏事有利于对提供材料的人“略其姓名”,以免受到打击报复。因为御史台官员是受到封建官制的特殊保护的,一般难以打击报复,而向御史提供材料的人则无此保护。因此,御史风闻奏事,和现代法律制度下的保护证人的思想,是相通的。这也可看出,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发展到南北朝期间,渐趋严密的状况。
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个很特殊的历史阶段。魏晋时期的儒门淡泊、清谈盛行,以及佛家的兴起,在士人当中,固然有其消极作用,但却又锻炼了逻辑思维的严谨性,这种逻辑思维的严谨性,又对官制、刑律的渐趋严密,产生了良好的积极影响。监察制度的加强和深化,即其一例。
联想到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所谓的保护改革家的理由,各报竞相发表批判所谓“八分钱,查半年”的检举信现象,认为这类匿名的或署名的检举信,矛头针对改革家,是有碍改革的。这种批判文章立论是非常站不住脚的,因为检举信并不能定一个人的案,还需有关部门的查证,那么,检举除了有利于发现腐败现象外,又有何害处呢?比起封建监察制度中的风闻奏事来,这类批判文章的立足点,显然就不免浅薄而不利于反腐了。读点历史,有时是可以帮助我们想得有深度一些的。
南北朝开始的御史风闻奏事,在此后的封建社会中,一直保持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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