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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写作技巧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5 12:51:30 写作技巧
冯唐写作技巧写作技巧

篇一:略谈冯唐之趣味

略谈冯唐之趣味

有位作家说过,所有的写作都是一种露阴癖行为。我想这“癖好”是能分出轻重缓急的,有人“粉面含春”,有人“犹抱琵琶”,放到冯唐这儿,不但是大胆的露了,丫还要疯狂的裸奔。和菜头说,男人生而流氓远比人人生而平等更为久远,这个视角很恢弘,仿佛在历史长河奔流的尽头,有位筚路蓝缕的智者,逶迤而来,你以为他要高歌“大江东去”,谁知他开口一个“卧槽!”,炸你个五雷轰顶。

先来表个态,冯唐的写作智趣与才情,我一向推崇备至。当年我一口气读完《万物生长》,心头肿胀丛生,崇敬之情犹如小说中淋漓飞溅的激素一般飙升。我花一年时间写出一篇叫做《大海航行》的小说,仅藉此微薄的表达了对作者敬意。成稿后,心绪依然拧巴,禁不住发了邮件给冯唐,巴望着他能给写个序、跋来打赏。朋友说,你丫抱抱人大腿就算了,还要人家拔两根屌丝送你留念,太不地道啦!

这两年,冯唐时髦起来,写作“冯唐批评”的读者很多,顶他的读者,赞他才情跌逸;倒他的人,说他放荡邪逼。大致的思路是,这厮写作上有点小聪明,可惜小鸡鸡满天飞,体液能射一键盘,坏了趣味。好吧,既然问题出在趣味上,我在这里就斗胆略谈谈我对冯唐趣味的理解:

其一是感性。

冯唐之感性,相信所有咂摸过他文字的读者都有共鸣。他的文字并不苛求鲜衣怒马,反而有一种古意的光华(这和他中国古汉语的造诣是密不可分的),有书卷气,也又江湖气,有古玉般的温润,也有裸钻般的艳光。有时贞洁入圣,有时风骚类妖。“梅心剑气相思骨”样样有情致。 他不喜欢分析、不喜欢演绎,他擅长描摹,擅长下结论,擅长用一连串的绵密的意象表达“比拟”之快哉,看得人痛快好似咬断后槽牙,摔掉大下巴。

比如这一段:

“如果我伸出食指去接触她的指尖,就会看见闪电;如果吐一口唾沫,地上就会长出七色花;如果横刀立马,就地野合,她会怀上孔子”。

又如:我喜欢这壶身上的八个字:“风雨一炉,满地江湖”,像花茶里的干枯的茉莉花一样,像她某个时刻的眼神一样,像乳头一样,像咒语一样。

寥寥数笔,冯唐笔触之锐利,视角之磅礴,想象之峻拔,元气之淋漓,意境之悠远,境界全出。另外,冯唐常常在平白描述中,借助古诗词的意象,使笔下人物犹如从历史的风尘中凝练而出,韵味十足。

比如: “赵小春黑色短发,在杭州出生和发育,笑起来香白如和路雪,话不多如晏殊小词??关之琳和小红烧肉肖月有点像,都有着一张大月亮(转 载 于:wWW.zw2.Cn 爱作文网)脸,笑起来床前明月光。”

我知道冯唐看过很多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那种小说精于描述,精于铺陈感性的画面,往往一个草坡子能用三五千字来形容,从草莽间交配的蜘蛛写到日光下飞扬的尘土,从云层中惊厥的飞鸟写到山洞里发酵的兔子屎,冯唐一定受此影响,不然绝对不会写出这样的小便的场景: “我的小便真雄壮啊,我哼了三遍《我爱北京天安门》和一遍《我们走进新时代》,尿柱的力道没有丝毫减弱,砸在水泥池子上,嗒嗒作响,溅起大大小小的泡沫,旋转着向四周荡开,逐渐破裂,发出细碎的声音,仿佛啤酒高高地倒进杯子,沫子忽地涌出来。小便池成L型,趁着尿柱强

劲,我用尿柱在面对的水泥墙上画了一个猫脸,开始有鼻子有眼儿有胡须,很像,构成线条的尿液下流,很快就没了样子。”

其二是性感。

有人质疑说,冯唐如果性感,老子就能立贞洁牌坊。

常言说的性感,那是遮遮掩掩的艺术,冯唐这种“步兵”货色,一上来就是白肉横飞,鸡鸡乱窜的节奏,那是阁楼大片、DP剧集、东热SM系列的手法,跟性感没半毛关系。

我一直觉得性感是一种存在状态。跟露多少不成比例。大部分的时候,人们习惯于把“性”看做是“性感”的全部,而忽略其中的美好的“感官”效应;偏偏“性感”这个词邪逼的厉害,尤其下半身被“阉割”之后,留下的那一半,更闪烁出一种淫荡的“邪性”。

所以,“性”从来就不是“性感”的全部。性感不是展览了多少的“性 .器官”,而是能够激发人类对“性.美好”的多少向往。

抛开那些鸡鸡和白肉的敏感词,静读冯唐文章中关于“勾引”的埋伏,一样能感受到内心的诱惑与震动。加上敏感词,无非直白些,痛快些,碍眼些。我知道冯唐是有着“Hey Mille”的师承,体内永远流淌着一腔子“流氓无产阶级”的彪悍血脉,荷尔蒙横冲直撞,力比多蠢蠢欲动,小宇宙随时待命打出一套天马流星拳来。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中说,小说家的真实性或者真诚态度就在于接纳来自内心的魔鬼,并按照自己的实力为魔鬼服务。照此说,冯唐心中一定揣着一柄“风月宝鉴”,并高举着右拳惊呼:准备着,时刻准备着!因为,他的文字不但能激发“性感的气质”,也尽情的陈列了性的器官。

我认为冯唐文字的性感,是一种读过经史、经过世事、历过沉浮依然贼心不死、春心动荡式的性感,是一个洗清爽澡,刮干净胡子,修齐整指甲,西装革履的纯爷们,抱一瓶二锅头夜读春宫式的性感,是黄沙漫天的北京城里,光着大膀子游窜着怀念自己初恋式的性感。

其三是自恋。

常有人把冯唐与王朔、王小波三人撮在一起比较,却很少有人会比对他们“自恋”的趣味。在王小波哪,自恋是一种迷幻的色彩,潜台词是:“我真心觉得我自己还不赖”。在王朔那儿,自恋是一把利器,“老子奏是这么流氓,你丫爱咋地咋地!”而在冯唐哪,自恋被发挥到了极致,成了人生的终极信条与存在意义,潜台词是:“卧 槽!我已经牛逼成这个样子了呀?!”

纵观冯唐的小说与随笔,自恋是贯穿如一的主旋律,爱情与亲情只是灵光乍现的小插曲。比如这厮说,“写作是老天赏饭,三月桃花开,躲也躲不开!”;写完“北京三部曲”后又放言:“够同道中人追赶个二百年了”。接着写《不二》,为了师出有名,继续大嘴巴说:“我欠老天十本小说,其中一本是黄书。”怎么样,这种自恋不是“文曲星投胎”的嘴脸,怎么着,这种自恋是不是连老天都得准备好了卫生纸,站在写字台前,等你丫开书呢!

其实自恋没什么错。既不害人,又能悦己,绿色环保无污染,赏心怡情乐陶然。希腊神话的纳西瑟斯性格高傲,有次在溪水里照见自己,他被水中美丽的影子吸引,由此陷入深深的自恋之中。神且如此,况乎凡夫?王二德子也说过,自恋是一个人浪漫的开端。

讨厌冯唐的读者,大都受不了他这种风骚铺面的自恋情结。看到我这样写,一定暗骂:别他娘的给冯唐脸上贴金了,他那自恋是浪漫吗?整个一个 “臭牛逼”!

是的!实话实说,我也早看不惯他这“顾盼自雄”的德行了——“我自牛逼仰天笑,去留肝胆两

昆仑!”你丫真以为自己是天神下凡啊?

但是瑕不掩瑜,我们不能因为冯唐个人的“臭牛逼”德行,就对他鲜活灵艳的文字打上成见。一千多年前,大骚客李白同志受邀进京,奉旨在皇家澡堂子里洗涮,完事后,李白让高力士同志给他提鞋。让我说,这事真的全怪李白失礼,要知道高力士当时的身份是皇家总管,那命根子是为了伺候皇上,效忠党国才咔嚓掉了,给你李白提鞋?你丫太把自己当颗葱了不是?高总管因此没少在圣上身边打李白同志的小报告,后来终于寻了机会收拾了小李。

千百年后,文字终于打败了时间,李白因为才情瑰丽而被传颂,然而高力士却因为受不了大文豪当年“臭牛逼”德性一时诋毁,而被千古诟病。对于“冯唐批判”,我不是借古喻今,危言耸听,只是希望大家能抱着对文字本身公允的态度来鉴赏文字,至于他的自恋,他的臭牛逼,就让“他浪由他浪,明月照大江”吧。

其四是念旧。

村上春树曾经编过一个段子:“有一句箴言说,真的绅士,不谈论别离了的女人和已然付出去的税金。照找个思路评判冯唐,他的作品绝对不绅士,甚至还有落魄行乞的味道。

我没见过哪个作家不厌其烦的、不知疲倦、不吝笔墨、不分场合、不知琐碎的唠叨自己的初恋的,就痴情念旧的情怀而言,冯唐绝对是个中翘楚。他就是一“情盛”、“情圣”、“情剩”,外加“情牲”的四合一绝版典藏级套装。

来看看他都在哪些作品里,怎样的回味她的初恋: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第一次阅读这些人的文字对我的重要性无以伦比,他们的灵魂像是一碗豆汁儿一样有实在的温度和味道,摆在我面前,伸手可及。这第一次阅读,甚至比我的初恋更重要,比我第一次抓住我的小弟弟反复拷问让他喷涌而出更重要,比我第一次在慌乱中进入女人身体看着她的眼睛身体失去理智控制更重要。

《万物生长》:“我的初恋有一头又黑又长的头发,我高中的时候常常感觉她是一种植物。”??(此处略去一万字)

《把历史熬成一晚皮蛋瘦肉粥》:“我想起很久远的一天,我陪我的初恋在中山音乐堂听管风琴,出来的时候也是沙尘暴,所有的星星都没了,所有的路灯看上去都像星星。我们沿着长安街一直走到国贸,然后再沿着东三环一直走到团结湖,我的初恋表情坚定头发飞扬,她笑了,我看到街边的玉兰花开了。”

《浩浩荡荡的北京》:我想起很久远的一天,我陪我的初恋在中山音乐堂听管风琴,出来的时候也是沙尘暴,所有的星星都没了,所有的路灯看上去都像星星。我们沿着长安街一直走到国贸,然后再沿着东三环一直走到团结湖,我的初恋表情坚定头发飞扬,她笑了,我看到街边的玉兰花开了,她唱《晚霞中的红蜻蜓》,我觉得比鸟叫好听多了。我问她,你是不是来自火星?我的初恋说:“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北京孩子。要夸我长得像天仙,就眼睛看着我,舌头伸直,直截了当地说,不用转弯抹角地说什么月亮,什么火星。”

总之还有很多很多,各种手法、各种意向、各种场合、各种体位。仿佛她的初恋就藏在他的脑后,以某种形状、颜色、气味、声音或文字的形式存在,一旦频率接近,马上和铉共振,产生某种微妙的化学效应,接着天空暗了、星星沉了,他的初恋开始轻声的哼唱着《晚霞中的红蜻蜓》??微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冯唐是个念旧的人,他喜欢收藏古玉、喜欢先秦的散文、喜欢住老宅子,喜欢明清的家具,喜欢老辈子的器玩,更喜欢把玩他百转千回的“初恋”。同时他也是个时尚的人,有着MBA、麦肯锡、CEO、GQ专栏作家等时尚的标签,总之,他是个矛盾统一的人,或者说,他其实就像他臭牛逼时说得那样,他根本不是人。

其五是率真。

小时候读贾岛:“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样的对话,清新自然,多么天真灵动有活力。放在冯唐那儿,他在自己的诗中写:

“松下问童子,言师草B去!”

要知道这诗的写作背景,是他收到了初恋女友的送来的新茶,写诗答谢。这是什么德行?各位,不好意思,我真没觉得很黄,些须有点操蛋而已。好像至尊宝几百年没见过铁扇公主,见面后张口一句“小田田”,一“口条”把人拉回花间杯酒看月亮的夜晚,又直白,又性情。那种一见到自己的初恋,就没正形,混不吝,撒娇使性,找片麦子地犯坏的纯贞节操,油然而生。

冯唐说,要是司马迁没被切了小鸡鸡,估计中国的史书还是鸡+巴味。这话真有远见卓识啊,惊得我等没做过sucker的人,简直无法想象没有史迁的中国史是何等的不堪与混乱。惊诧之余,不免惶惑,阿唐哥,那玩意儿,究竟是啥个味儿?

我说这话,不是要证明冯唐的无厘头与闲扯淡,只是说,这厮为了表述的快意,淋漓与透彻,不惜怀揣强烈的自戕精神,类似的公案很多。譬如说,去年方韩骂战最激烈的时候,万荣书业的作者群体收声,只有冯唐放言韩寒其实是个“二货”。甚至抛出了让同行贻笑的“冯氏金线”理论。 圈里人明白,就算这有个“金线”理论真存在,也犯不上你冯唐冒这个大不韪,何况金线的尺度很模糊,到底是以你冯金线为准,还是以张金线、李金线为准,谁来评说?你丫说他不着调,我偏说他真靠谱,咱俩到底谁乱弹呢?

明眼人都清楚,冯唐 “很傻,很天真!”的表现,以他的阅历和人生高度,绝对不会是一个情商很低的人,更何况近年来他纵横商业,混的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大场子,这点安身立命的小智慧总是还有的吧。

于是我相信,冯唐身上总有些 “本真”的东西存在,他是学禅宗的,明心见性、直至人心是他文字的特点,也是精神的航标。他在微博里写,“因智慧故,不住轮回。因慈悲故,不住涅槃。”可见,般若与慈悲也被他奉为圭臬。

因此那些文字上的“流氓”气象,更像是一种远离尘世的放逐,一种修行,一种解脱。于是,那些奶 子不再是奶 子,肉身也不再是肉身。Hey Mille说,我看A 片都会感动的恸哭流泪,冯唐则会说,我是一个干干净净的纵欲者。Hey Mille说,性并不神秘,它就像吃饭、睡觉一样自然。冯唐则说,大道天然,何须阉之。

于是我看到,一个真正对史迁满怀憧憬的男人,用漫天飞舞的小鸡鸡,架构了文字上的雄起,实现了“率性与天真”的逆袭,也完成了对伟大偶像的崇高致敬。甚至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如果切光了冯唐作品里所有的小鸡鸡,那么他的文字才是真正J8味儿!

(即使在那本色的能结晶出“人工牛黄”来得《不二》里,鱼玄机展现出来的淫荡气质,也好似是一种“爱你就像爱生命”是的天然情怀,她色的襟怀坦荡,顶天立地,顺道说一声,冯唐写黄书始终有点不着调的意思。)

以上是关于冯唐“趣味”的粗浅论述,关于其文字的成色、小说的架构、诗歌的品相问题皆不在本文 “声讨”之列。

篇二:读冯唐杂文

读书心得(2014—3)

篇三:鬼才冯唐谈跑步

鬼才冯唐谈跑步

2015-04-30

我中学的同桌一直生得壮实,以前常住美国,最近常住北京,常运动,总发给我各种她跑步的路线图,路线图总在我生长的垂杨柳附近,总说一起去跑步,毫无私情,仿佛小时候在八十中、三里屯附近溜达。有次我正巧在,于是一起去,从广渠门向南,沿着护城河外圈跑到永定门,再换到护城河内圈折返,一身汗,又一次深切体会到你的好处。

跑步,你救过我两次,如今是第三次救我。

第一次是在小学。我从小多病,小学三年级之前总被父母带着去复兴门附近的儿童医院,那个儿童医院很大,后来我熟悉得常常指点父母哪里是哪里。小学三年级之后的一个班主任充满常识,很严肃地和我谈,身体这样下去不行啊!我说,这样,以后我走路的时候就跑,一路小跑,跑习惯了,身体或许就好了。后来,我就严格执行了,从小学门口到我家,跑十分钟,我书包叮当作响,我跑上三楼,跑进家,我爸的炒菜就上桌了。我爸说,他一听到我书包的响声就葱姜下锅,我跑进家门,菜就刚熟。我跑去报亭买报,我跑去副食店买散装白酒,我跑去工厂洗澡,后来,我真不用去儿童医院了。

第二次是在军校。我在念北大之前,在信阳陆军学院军训了一整年。到军校报到的时候,我一米八零,一百零八斤,一年之后,离开军校的时候,一百五十斤。在军校,每天早上六点起,跑半小时步,再吃饭,每顿早饭,两个馒头,每个馒头比我脑袋都大。

一年军校的底子让我吃了二十年,这二十年的运动只有:念书、思考、饮酒、蛋逼、写作、开会、坐车、乘机。我到了四十岁前后的时候,发现,底子吃没了,再不锻炼,再不用你,不行了。还是一百三四十斤,但是和以前的分布不同了,二十年前是一棵树,抵抗万有引力,昂扬挺立,现在是一口袋劈柴,顺着万有引力,就坡下驴。还是念书、写作,但是两三个小时之后,腰背就痛得叫喊,再也没有物我两忘、晨昏恍惚的状态了。

所以又想起在过去救过我两次的你,重新开始跑步。随身的行李箱里永远放一双跑鞋、一条短裤、两件换洗的圆领衫,我继续原来的野路子,按照以下五个原则,跑步:

第一,敢于开始。和写作一样,最难的是开始。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挤出一个小时,逼逼自己,放下手机,去风里跑跑,风会抱你。

第二,必须坚持。又和写作一样,不想再继续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在所有的情况下,会越来越轻松。听各路神仙说,如果想有任何效果,至少跑半个小时,最好一个小时。

第三,忘掉胜负。又和写作一样,本来就没有输赢,不和这个世界争,也不和别人争,更不要和自己争。争的结果可能是一时牛逼,也可能是心脑血管意外,后者造成的持续影响大很多。

第四,享受成长。跑起来之后,很快发现,渐渐地,一千米不是问题了,渐渐地,三千米不是问题了,渐渐地,一万米不是问题了。身体很贱,给它足够时间适应,它就能干出很多让你想不到的事儿。又和写作一样,三年一本书,十几岁开始写起,四五十岁的时候,你就写完了十本书。

第五,没有终极。又和写作一样,涉及终极的事儿,听天,听命。让自己和身体尽人力,其他不必去想,多想无益,徒增烦恼。

在这五个跑步原则下,你给我带来十个好处:

第一,欣快。肉体运动,肌腱伸缩,坚持一段时间,内啡肽和多巴胺分泌加强,不用药品不用酒精,自然欣快。

第二,甜睡。跑到量之后,身体持续微微热,倒头便睡,一觉儿天亮,做梦都梦到睡觉。

第三,能吃。跑完之后,洗个澡,真饿啊,上菜之前恨不得把筷子当成竹子吃了。等菜上来,狂吃,因为跑步已经耗掉了好几百大卡,心里毫无压力。

第四,能瘦。规律跑步之后,体重能抵抗年岁的压力。人过了四十,很多事儿逐渐看开,但是一觉儿醒来,发现腰身还能套进大学时代的牛仔裤,还有肉眼可及的髂骨和腹肌,还是会开心地笑出声来。

第五,去烦。与其一起搓饭,不如一起流汗。年纪大了之后,聚在一起常常不知道说些什么,尽管没去过南极,但是也见过了风雨,俗事已经懒得分析,不如一起一边慢跑,一边咒骂彼此生活中奇葩一样摇曳的傻逼。

第六,感受。航空业的确已经发达很久了,行万里路不再是牛逼的标准之一,但是很多小时候走过的路我们还没重新走过,和读老书一样,再走一次,再跑一次,很多复杂的感受会超出语言表达的极限。另外,很多小时候没走过的路还是该走。尽管生长在北京,北京很多好玩的地方我还是没去过,所以找个晴天,跑十公里,去牛街吃羊杂。

第七,充电。长期写作一次次提醒我,不跑步不行了。尽管鸡鸡还是能晨僵,但是一天写完五千字,如果不跑一小时,第二天完全写不出蹦蹦跳跳的段落和句子。四十岁之后的春节,我只做三项运动:写作、跑步、陪父母吃饭听他们骂街。

第八,放下。跑步能让脑子暂时停止思考,脑子的闪存清空,绝大多数的纠结抹平。如果还放不下,就再跑五公里。放下之后再拿起,心神中会多出很多新意。

第九,偶遇。我在跑步中遇上过黑莓、很多毛的狗、不知名的花、不知名的面目姣好的女子。

第十,独处。没有其他人、没有经常看手机的一个小时,胜却人间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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