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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写作技巧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30 09:44:34 写作技巧
起诉书写作技巧写作技巧

篇一:离婚起诉状写作技巧

离婚起诉状写作技巧

一纸诉状向来是引起诉讼的最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交离婚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本文将为您介绍离婚起诉书的写作技巧。

一、离婚起诉书应当包含的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当然,离婚起诉书最主要的内容在于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二、陈述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三、述明离婚理由

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如何,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经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在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四、诉讼请求的范围要适当

根据诉讼目的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诉讼请求体现

了起诉人的诉讼目的,根据最基本的“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在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若原告的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当,将直接损害原告切身利益。同时,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保障的范围内提出。当事人请求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以上的文字介绍,相信您已经对离婚起诉状的书写有了相应的了解,这样可以避免盲目采信网络上的离婚起诉书万能模板,毕竟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这样才能凸显自身案件的“个性化”,才能更好地说服法官支持您离婚诉状上的诉讼请求。

附:

离婚起诉书

原告:林××,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联系方式:xxxxxxxxxxx

被告:金××,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置方式)

事实和理由

(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篇二: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而提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院文书样式(试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起诉状的格式并不复杂,但是,要写出一份好诉状,达到想要的效果,并非易事。写作起诉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起诉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案例:原告非商业秘密权利人被驳回起诉案】

原告通过一个经销协议,取得了美国某公司的测厚仪产品在中国的组装、销售代理权。经销协议声明:测厚仪产品生产、组装所使用的技术,均为美国某公司所有的商业秘密。协议并未明确授权原告使用技术的方式。

被告原是原告的一名技术骨干,2004年辞职后,自己出资组建了一个公司,利用其在原告工作期间学到的技术,生产测厚仪产品,对原告的市场冲击较大。

原告遂以两个被告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但法院认为:对于本案涉及的技术,美国某公司才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原告虽然可以使用这些技术,但不能因此认为原告就成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而且,原告也没有获得美国某公司的诉讼授权,因此,法院以原告主体资格不符为由,驳回起诉。

2.被告的选择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原告对立的一方,被诉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应诉的当事人。正确选择被告,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否则就可能导致不予受理或者被驳回起诉。

以实践中较为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为例,专利案件的被告可以是侵权方法的使用者或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还可以将两者均列为被告,但应当明确各个被告所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

【案例:誉衡药品专利侵权案】

这是一起药品专利的侵权案件。

原告誉衡药业有限公司拥有一项发明专利“促进骨折愈合和骨关节损伤修复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02年7月26日申请,2005年6月22日授权。该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涉及以天然中药鹿骨和甜瓜籽的提取物为基本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其制备方法及其在生产用于促进骨折愈合或治疗骨关节损伤性疾病的药物中的应用。

我们代理原告,于2005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在金华市人民医院,对其销售黑龙江迪龙公司制造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药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

经对被告产品的分析判断,原告认为:被告制造、销售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药品覆盖了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构成专利侵权。

因此,我们选择了药品的生产商迪龙公司和销售商金华市人民医院作为共同被告,在诉讼中请求迪龙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全部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工具;金华市人民医院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商标案件中的被告可以是侵权商标的使用者(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假冒商品的制造者,侵犯服务商标的服务提供者),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

品的销售者,注册商标标识的非法印制者、销售者,故意为侵权商品、假冒商品、非法印制的商标标识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者。

3.案由的确定

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是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竞合时,更应综合案情、根据想要达到的目的合理归纳。

【案例:中科大洋诉陈晋苏、索贝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陈晋苏为原告中科大洋公司的股东、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市场推广以及销售与管理的协调工作,曾任市场委员会执行主任和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小组组长。原告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及之后的两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股东在股东身份存续期间及终止后的两年内,不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与公司发生直接和间接的业务竞争。陈晋苏还与原告公司签署了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保证在调离公司两年之内不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行业。原告公司未向陈晋苏专门支付过竞业禁止补偿费,但陈晋苏在原告公司的年薪大约为30多万元。2002年10月,陈晋苏以出国进修为由提出辞职。2003年6月,原告公司免去陈晋苏的董事职务。2003年8月,陈晋苏来到与原告公司属于同业竞争主要对手的索贝公司工作。2004年1月,陈晋苏正式就职索贝公司并任主管市场的副总裁职务。原告公司以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加入索贝公司、索贝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仍接收陈晋苏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我们在该案中代理原告。经过分析我们认为: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而且也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产生了侵权责任,故违约和侵权发生竞合。最终我们没有选择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之诉,而是选择了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成为侵犯原告权利的手段,索贝公司共同侵权的不正当竞争的侵权之诉,最终胜诉并达到诉讼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0月30日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是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写作时可以据此选择。

4.诉讼请求的数额应当确定

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

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为基数按比例收取的,如果数额过大,与判决数额之间的差额风险只能由自己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在确定诉讼标的额时有如下参考因素: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的具体标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对方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类似案例的判决等。

还有,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可以将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计算在赔偿数额内,包括调查取证的费用,另外有合理的律师费用。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起诉时能够明确诉讼请(来自:WWw.zW2.CN 爱作文网)求的数额,应当明示,有总计又有分项的,要分别列明。如果起诉时不能明确的,应在开庭之前或开庭时予以明确。对数额有变更的,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告知法院和对方当事人。

【案例: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请数额】

四岁的原告和祖父经过村外的扩建公路时,被负责施工的某公路局的一台推土机碾压,造成右臂残疾。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予以赔偿。在诉请数额中,原告代理律师列出了十一个赔偿项目,分别为:1、医疗费6214.58元,2、住院期间护工费1300元,3、交通费904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5、残疾护理费528240元,6、营养费10000元,7、残疾赔偿费433530元,8、被扶养人生活费195660元,9、残疾辅助器具费2092025元,10、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0元,

11、律师代理费20000元。这些索赔的分项列得十分清楚,但是却没有加总计算全部数额。直到开庭时法官询问,原告律师现场才匆忙计算,得出总额为

3,788,653.58元,虽然这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但显示了律师庭前的准备工作还有疏忽之处,容易给委托人造成不好的印象。

5.事实和理由的技巧

从理论上说,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这一要求,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该详尽具体、重点突出,理由部分应该合理合法、论证严密。

首先,从呈给法院的角度来说,为了使法官对案情有一个明晰的了解,在陈述基本案情时做到重点突出是必要的,但并不等于对某些关键的要素诸如时间、争议焦点等细节都毫无保留,虽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叙述得越详尽,法官对原告的陈述愈加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但这并不能对案件的结果起

到决定性的作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才是关键,因此有时对某些关键性的细节可有意模糊处理,以便在庭审辩论中诱敌深入,使其自相矛盾,从而一举击倒对方,使之无狡辩还手之力。

其次,从送达对方当事人来讲,由于被告在开庭前并不是必须提交答辩状,这样就使原告与被告从彼此获取的信息呈现出不对称性,虽然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和庭前证据交换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以试图避免证据突袭对审判效率的影响,但在实际运作中,被告往往故意拖延举证时间,在举证期限截止日才提交证据,原告获取被告信息的时间较晚,后续的调查时间较紧,仍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加之对于证据的证明作用和对象在庭前并不要求说明,有些证据的意图不明,仍会影响原告的判断,因此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详略,不可一味强调详尽具体,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再次,理由的援引,更不宜在诉状中具体披露,否则等于提醒对方当事人仔细研究原告方已掌握的法律依据,在庭前就暴露自己,使对方知己知彼,做好针锋相对的准备,在庭上反戈一击。

【案例: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侵权案】

备受瞩目的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搜索引擎侵权案,一审以七大唱片的败诉而告一段落。我们代理了百度公司应诉。目前认为,一审七大唱片败诉的原因在于:将百度搜索引擎服务界定为“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因而百度构成“直接侵权”。根据这一认识,七大唱片公司在起诉状中,第一个诉讼请求就是: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阐述了百度是如何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的,是怎样构成直接侵权的。

实际上,百度搜索引擎只是一种设臵链接的行为,并不是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不会构成直接侵权。此类案件讨论的焦点在于:百度是否构成帮助侵权。而七大唱片公司在一审时并没有提及帮助侵权的事实和理由,且还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指出,要求百度停止的是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这就将可能的侵权行为的范围缩小了。

篇三:民事起诉状写作技巧

民事起诉状写作技巧

一个案件或诉讼程序的产生,首先由起诉而提起,起诉就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写起诉状,即俗称的“写状子”,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程度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口头起诉”的情形越来越少。

一、明确起诉原因

起诉的原因,从法律上说,就是当事人因何种民事权益被侵害或因何种事实发生民事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比如:是因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还是向债务人讨要欠款等。起诉的原因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类型,明确为什么要起诉,才能明确起诉的目的和所要达到的诉讼结果。

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主要规定是:

第108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10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三条主要规定,掌握和领会这三条法

律规定,对于如何写好民事起诉状是十分重要的。

三、巧妙地提出诉讼请求

不同类型的案件,案由不同,诉讼请求自然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案件分为几百种类型,即使同一类型的案件,因客观事实和当事人的状况不同,也导致了诉讼请求的不同。 所谓“巧妙”,就是说,提出诉讼请求时的用词一定要严谨、精练、准确,既要把请求表达清楚;又要“惜墨如金”。请求的内容要有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支持。诉讼请求是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高度概括提出的。

诉讼请求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结果,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诉讼请求不当导致败诉,或者即便胜诉,也没能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四、诉状各部分的写法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民事诉状”等)。字号较内容要大,以二号字为宜。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首行缩两字),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当分别写明。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诉讼请求:(首行缩两字)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依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的不同请求,具体写出。

2.正文:事实和理由

(1)事实部分:(首行缩两字)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叙述被告侵权、违约等行为的后果。

(2)理由部分:(首行缩两字)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说明自己诉讼请求在法律上的依据。

(3)证据:(首行缩两字)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及证据来源。证据部分在正文当中也可以不体现,或者仅举出重要的证据,或者附证据目录。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此致”空两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居左顶格。

(2)具状人(起诉人)原告(本人)签名;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 起诉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4.附项(首行缩两格)

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其他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的份数。

五、常见问题说明和误区纠正

1.纸张、笔、墨要求。诉状用纸型号,现在普遍要求的是A4纸,同时,因为法院审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装卷归档,并长期保存,所以,诉状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现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因某些案件与当事人具体年龄有关,所以最好写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对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或大致年龄;要写明具体单位及住址或办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量写明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等相关诉讼事宜。

3.未成年人诉讼问题。原告是未成人本人,法律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所以,写起诉状时不要把父母写成原告。同理,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权的未成年人为被告,并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4.“诉讼请求”栏,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充分体现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否则起诉立案时,法院会要求重新制作起诉状。如:只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而没有写明具体请求数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如果有多项诉讼请求,也应分别具体写明。

5.案由问题。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结合诉讼请求决定适用,不属当事人起诉确定的内容。

6.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诉状的主要内容,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来阐述,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和证据等。因为该部分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证明对方行为的违法性或违约性质,书写时应以陈述事实和理由为主,详略得当,切不可长篇

7.证据问题。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是千万使不得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体写在诉状里,只是在诉状后“附:起诉状副本 份”,最好另行按一定顺序制作证据清单(表格),并简要说明每份证据说明的主要问题,做到条理清楚,一目了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最好是复印件(但同时带原件去立案审查),如果有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体证据的“收条”,以防万一主客观原因的“丢失”。

8.确定管辖法院(递交的法院),属于仲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刑事自诉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状也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

9.具体人(起诉人)部分,自然人起诉的,应该由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应盖单位的公章,不可盖财务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诉状副本份数,副本的份数应该与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人数一致,立案时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需要强调的是起诉人自己别忘了保留一份。

实例:

民事起诉状

(离婚后女子姓氏纠纷)

原告:A,女,2011年3月2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B(原告生父),男,1980年6月1日出生,汉族,职务:公司员工,单位:(略)住(略),电话(略)。

被告:C(原告生母),女,1984年9月9日出生,汉族,职务:公司员工,单位:(略)住(略),电话(略)。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恢复原告姓名,即原名李×;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法定代理人B与被告C于2010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12月双方到民政部登记结婚。2011年3月生育一女,即本案原告,当时取名为A。后因双方性格、生活态度、为人处事等截然不同,矛盾不断冲突,感情逐渐淡化,双方于2012年9月协议离婚,原告A由女方抚养。离婚后,被告未经原告生父B同意,擅自将女儿姓名变更为张×,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名是一种侵权行为,现依法起诉,要求恢复原告姓名。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

法定代理人:李××××年××月××日

附:1.起诉状副本 份;

2.相关证据复印件份。

技巧与提示:

1.此类案件写起诉状时,要以未成年女子为原告,不要以父或母为原告。

2.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不要误认为只有抚养女子一方才是监护人,父母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所以,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女子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

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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