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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挑灯】春蕾杯优秀作文选_名著人物亦是亦非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7:22:04 高中作文
【醉里挑灯】春蕾杯优秀作文选_名著人物亦是亦非作文高中作文

精选作文:【醉里挑灯】春蕾杯优秀作文选_名著人物亦是亦非作文

忘却关公

高一一班 金玉崧

国人最难忘却的历史,非三国莫属!

   每念及此,惆怅异常。

   三国并不重要。它的火爆完全因为《三国演义》。那么,《三国演义》,又因何而火?

   因为圆了中国人的三个梦——圣君梦,清官梦,侠客梦。于是,千百年来,国人醉在温柔梦中。三国演义中,最重要的是侠客梦。证据就是先有桃园结义,后有董卓进京。是故,豪侠强过官府,高手还在民间。

   豪侠的代表人物,是关羽。所以,关羽同样很火。这可以理解。作为专制统治下的百姓,当他们的生计受到官府胁迫,又有谁不渴望一个除暴安良的豪侠?于是,侠客梦做了千年。

   何况,关羽有能力圆侠客梦:孔武有力,有勇有谋,保得了皇嫂,夺得了城池,救得了黎民,殉得了国难。简直是圆梦的不二人选。但是,如果仅仅如此,那么推崇关羽的人,应当只有黎民百姓吧?

   不。事实上,推崇它的人,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近至朝野城乡,远至海外华社。东西南北,无人不知;士农工商,一网打尽。

   为什么?因为在《三国演义》中,关羽已被塑造成一个“忠义双全”的人。千里走单骑,是忠;华容道放走曹操,是义。关羽,不再是豪侠,而侠客,是忠义的典型,忠义的旗帜,忠义的榜样。

   忠义,也就是《三国演义》的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这三个梦被接纳的真正原因。

   问题在于,忠义好么?

   难讲。

   比如忠。自古臣忠于君,那么君要不要忠于臣?不必吧。刘备冷落关羽,关羽也必须忠诚。  这样的关系,平等么?

   还有,什么是忠?对君主一心?那么一直忠于刘备的关羽就不忠。他斩颜良诛文丑的时候,刘备可在颜良文丑的袁营当中!

   还有义。义有很多种:忠义,情义,道义,那么,所有的义同时出现,孰是孰非?说不清。只能见机行事,自作主张,结果则是你说我不仁,我说你不义。

   还有二者的内部矛盾:比如前面说关羽走单骑,普遍认为是对刘备的忠,但是,曹操对关羽有大恩大德,这样做又是否是对曹操的不义?

   有人说回答了——关羽华容私放曹,普遍认为这是关羽对曹操的义,因为这是为了回报曹操对关公当年的大恩大德。但是,这同样可以认为是关羽对刘备的不忠。何况,如果仅仅为了报恩,我们是不是也能“义释希特勒”?

   很显然,这种价值观本身就有问题。忠是单方面的人身依附,义是多角度的任意解释。忠是不变的,义是多变的。结果,要么信口雌黄,周公恐惧流言日;要么弄虚作假,王莽谦恭未篡时。

   道德的大棒一旦举起,带来的必定是伪善和阴谋。伪善和阴谋导致的结果,数十年前就是凭证。

   道德的大旗上,歪歪斜斜地写满了吃人!

   那么,那三个梦呢?谁能保证你任命的一定是圣君,清官?一定有豪侠?如果三者全无,岂不生民涂炭?人治从来靠不住。

   靠得住的,是什么?那就必须放下道德的大棒,对历史事件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理性的判断。惟其如此,才能古为今用。至于如何圆那三个梦,就必须先打碎那三个梦,然后以法治代人治,用制度监督人,规范人。

   是的,我们期盼最优秀的制度,让每个人都能变成或者监督圣君,清官和豪侠。此刻,梦醒时分,便是圆梦之时。

    该停了,该停了。忘却关公,忘却三国。

 

 

 

 

一缕残存的任性

高一一班 孟珊

烟消云散,人去楼空。记忆中昔日喧嚣热闹一直眷顾的贾府也已破败冷清了下来。时间流驶,物是人非,可我总觉得面前有个亦真亦幻的身影挥之不去,她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却也印证了“红颜命薄”四字。然而她虽命薄,但对于她的议论却未曾减少一分。最多被谈论的便是她的任性。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进贾府后人人都看不惯黛玉的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然而于我来讲,这却是她最大的魅力。

       她生来性子里就带着清高冷僻,这一点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想着她刚入贾府时的羞涩与孤僻,着实是一位冰美人。她不曾像薛宝钗那样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她只是喜欢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吟曲诵诗,写词作画。黛玉寄身他处的身份,无依无靠的身世处处遭排挤,受打击。比不得宝钗有母兄照料,有家财可以打发众婆子丫头。喝别人的一口茶,都要受别人的取笑。吃别人的一两燕窝,更要受众人的白眼。她曲高和寡的个性把她禁锢在自己的世界中,在外人看来便也就是任性了。因为排挤,她只得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至宝玉敲开了她紧闭的窗。

筵席上的初次相见,她便迷上了这个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青年公子。他热情却也有时似傻如狂,行为怪癖性乖张。他问的第一句话便是:“妹妹可曾读书?”“不曾读书,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她答道,爱的种子已不知何时在两人心中悄悄萌芽。

爱都不知要如何表达了。她能做的便只有不时地嘲讽一下宝玉,吸引着宝玉对他地注意,来隐晦地表达出那在薛姨妈看来如萤烛之辉的爱。她曾因在宝钗房中看到宝钗与宝玉侃侃而谈而嫉妒地留下句话转身离开,她曾因宝玉和宝钗甚是亲昵而郁郁寡欢,她曾因得知宝玉要与宝钗喜结连理而积郁成病。这一切在外人看来都是她的任性,她的刁钻。但我却觉得爱之深才会愈加任性吧。那一缕残存的任性,那一句责怪的娇嗔才将黛玉的真正的魅力展现出来吧。

      世人眼中的女子都应如宝钗那样大方磊落,温润婉约,具有海纳百川的博大胸襟,但她却尽失了作为一个女子的美,更何况滴翠亭她金蝉脱壳避嫌的心机让我觉得虚伪呢。黛玉虽任性,但她却真实。一时的嫉妒而表现出的任性让她的人物形象更加丰满起来。那娇弱任性的小女子形象让她更加吸引我的目光。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流尽一生泪,给我们的却是未解的秋心和缕缕的任性与相思,不过是“梦泪阑干林黛玉,苦了一场少年行”啊。如今历史早已过去了,那些是是非非也埋没在厚重的尘埃里远去了,留下的任后人诉说罢。

 

 

 

 

到头谁似一盆兰

高一一班   唐 璇

沉沉书香经年,当初富贵泼天姹紫嫣红花开一片,纵然弹指百年,飘不散荣宁二府女儿心性化作一点胭脂朱砂馥郁难掩。

黛玉死,宝玉悟。那些曾经轰轰烈烈的生命都于鼎盛之时义无反顾地凄惨地燃尽了。然而有一个人,从始至终也未曾浓烈过,在春色满溢的大观园中黯淡了多年,只是轻涂淡抺的底色,风景中的背景,却平淡地走向了未来。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李纨,这个自始至终站在暗处的女子,于百花之中如深谷幽兰,静看他人挥泄宝贵绚丽的青春激情,自已却只是始终清醒地站在原地,守着一个孤子,一座亡坟,淡淡地拂过所有张扬,于盛世中寂寞,于乱世中沉香,历经浩劫,不改本色。

不是没有过青春热情。她也曾在美韶华极盛之时有过一场荼靡春梦,贾珠,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英俊潇洒,又能于富贵中苦守寒窗自取功名,符合她这样有心性的名门闺秀的一切择偶标准。洞房花烛夜,揭起红盖头的那一刻,微闭双眼的她感觉眼前亮了起来,是新婚之夜彻夜不息的龙凤双烛——门当户对,天作之合。原以为这样明亮的烛火可以照亮一生的幸福,却不想好姻缘天相妒,去之何迅。

他病逝,留下兰儿,他们唯一的孩子。

冷风贯满门堂的夜晚,她定是也曾对着熄灭的烛火任凭痛苦与思念噬咬。愤怒、不甘、心痛、自叹自怜,漫漫长夜浓黑。

然而她是那样聪明与坚强的女子,她没有像黛玉撕心裂肺地死去。她用双手再次点亮烛火,伴小儿灯下琅琅诵读诗书。

冷静地擦干眼泪,将悲伤暂且储存,重新燃起希望,将所有心血付于贾兰身上。于是悲伤渐渐消失殆尽,她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到了安宁。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在百花丛生的大观园里,她始终作为守寡的丧失情欲的女子,陪衬着他人的鲜艳爱情。桃李春风都过尽,她只是不声不响地站在那里,从伤口上开出一朵绝世独立的兰花,压住了群芳的阵脚,充盈了清淡的底板。满满的希望浸润,她又于时光中修炼出一份平淡。后来87版《红楼梦》中有一个场景,李纨拿着象征早日成亲的红囊纷发给众姐妹,嬉笑着挂于枝头,末了自已单执着一个,挂于空枝之上,双手合十,了三拜。

是对他的祭奠罢。而更多的,是她饱经世态后生出的佛心。万事皆空,何必执念,那种淡然与从容,是一种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博爱,比那些寻死觅活的痴情,上了境界宽了胸怀。

是大悲大痛之后的希望与平淡成就了她的气魄。与世无争,不负前情,李纨,绝不是一个封建时期没有思想的世家女子,她有她不凡的信仰与追求,对于女子来说,这样的胸怀是无人能及的。

后来贾兰做了高官,她却很快过世。这是一个寻常的悲剧。然而她又是成功的,因为她在悲凉无尽的人生中到底等来了自己唯一牵念的美好。

“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我们感叹命运悲惨的李纨,然而又不得不钦佩她在人生之路上的用自己的方式笑到了最后,向世人证明,希望不灭,平淡是真。桃李春风,到头也只能感叹,缘何不似一盆兰。

 

 

 

 

虎兔相逢大梦归

高一一班 王岳佳

闲倚东窗探,不觉信手拿起桌上那本书,《红楼梦》。拂去封页所沾染的落红,竟不自觉地感伤起来。落红终是无情物,这几片落红,就这样让我想到那个笑颜如花,却只得在那不见天日的深宫中寂寞的盛开的女子,贾元春。

金陵十二钗中,撇去宝黛不论,第三位便是贾元春。她的生死荣耀紧系着贾府上下满族的荣辱兴衰,偏在十二钗中,她又是出场最少,着墨最淡的一位。如同脸上永远披着薄纱一般,袅袅婷婷走来,引得我不由自主的向前探索,探索,探索。

到底是个怎样的奇女子?必然,她是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杏眼散发着迷人的光泽,恍若明月。两片朱唇微启,如含朱砂般鲜红,一袭青丝几欲贴近地面,在微风的轻抚下痴缠。她的笑容定是倾国倾城般明媚却又含蓄,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大家闺秀温婉的气质,渴望着一段才子佳人式的爱情,如她所希翼着的那般手持诗书临风窗下,吟诵着原本属于她的闲逸的一生。

然而,这一切仅仅残存于我的幻想,乃至她的幻想罢了。身为贾府长女,贾元春身上承载着太多责任与义务。贾府辛辛苦苦抚育她,教育她,不过为了她有天能成为人上人,为家族光宗耀祖,为家族门楣添光,在具体一些,不过是为了朝廷父辈铺路,为族中平辈谋路。而一个女子光宗耀祖最快,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便是入宫,得到皇帝的垂青与宠幸。

纵使千般不愿,元春也还是踏上终将踏上的一段不归路。离开那天,依稀记得春色伊始,一切刚刚蒙上一层薄纱般朦胧的绿色,风中偶尔夹杂几捧絮花,温柔的攀爬过人们的面颊,终也是辗转几轮,倏忽不见了。轿子在一片喧闹中晃晃悠悠的被抬起来,周围的嘈杂让元春觉得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她掀开帘子,踌躇良久,终又放下了。她没有回头,就是那些人,将她送入那见不得人的深宫。她不需回头,通往深宫原本就是一条从不允许人回头去张望的不归路。她不能回头,她自知身上系着贾府满族荣光,这一切的一切,从未让她回头。

走吧,走吧。元春杏目半含,春天快要结束了,她想着,眼角不自觉滴过一颗泪珠。顺着面颊滑到脖子上,隐没在衣领中。那时的元春怎会明了,她美好娇嫩如花朵一般的生命也如这春景一般转瞬即逝。

寂寞深宫中,寂寞的元春如同一朵寂寞的花儿般寂寞的盛开着,无论皇帝垂青与否,她始终都默默无言的寂寞着,纵使那男子给予她万般宠爱,封她为贾妃看,让她享有无上荣光以及荣华富贵,却从不懂欣赏她的美。女子最宝贵的生命,爱情,自由,无一不是牺牲在这见不得人的深宫之中。多少青春年华终是付与那一江春水东流去了。

元春之死,标志着贾府由兴至衰,失去了政治靠山的贾府人心惶惶,悲恐至极。“虎兔相逢大梦归”,正是写的元春之死。归的不仅是贾府中奢靡的浮华一梦,更是元春一名普通女子一生的凡梦,痴梦,红尘梦。隔着书页,我无声的瞧着,竟是只觉荒唐可笑。世家大族竟要以一个女子一生的自由来换取衣食无忧,荣华富贵,岂不荒谬至极!可是再次低下头,翻过正本书籍,这不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么。一首诗,叫你尝尽世态炎凉,人心不古。贾元春,那名花朵一般娇艳的女子,便是那吃人的封建礼制的牺牲品,不,这不是什么大事,纵观全书,这不过是太小的一个切入点,分明红楼梦里,写满了官场黑暗,礼制吃人的故事啊。

罢,罢。全部是过眼的云烟罢了,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到头来,众人皆是眼睁睁,把玩是全抛。

“二十年来辩是非,榴花深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一支判词,终是道尽元春多少辛酸泪。

 

 

 

 

反派武松

高一一班 朱静宜

江山万里,不敌岁月沉溺。儿郎堂堂,不惧尘世涌荡。

风评中的那男子,正气浩然,如撼天狮子降云端;坦荡轩昂,如深海龙子掌巨浪。北宋末年一场起义,是金珠落地,搅乱了沉寂数时的民间,震惊了变化诡谲的文史,也造就了风云千年的那人。

武松!武松。那么多年过去,世人眼中的你仍是手刃腐官、踏血而行的英雄。或许是开出的花太过夺目,少有人认真的告诉我,夸耀下的根系,尽管被灰石土砾胡乱的埋葬,但内里的不堪依旧清晰可视。假如,不是生在那样特殊的时代,你的英雄名,如何不会稍显讽刺?

英雄武松,可否斗胆称一声嗜血鬼头?那日张都监设计,诱你步步入牢。所有的谎言和虚伪终于被戳破,显贵老爷的处处提拔,果然是别有用心。当曾经的恩情露出狰狞的獠牙,暗藏刺穿喉咙之势,你愤怒,你悲疑,你因背叛歇斯底里,人之常情,无权苛责。然而你脱困后,自己为站上了正义的肩膀,有充分的理由俯看蝼蚁般低劣肮脏的恶者,于是提刀恨恨入城,遇后槽,一句“恁地饶你不得”,挥刀便杀,直至深入鸳鸯楼,温热的鲜血是杀红的眼睛中唯一的颜色,迸溅的、飞舞的、滴落的,利器隔断肌肤的钝声是魔鬼加诸的大笑。事毕,白粉壁上张狂题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用的墨汁,是死尸身上的血。甚至,连回程中寻着的两三无辜妇女,也被你随意地搠死了,末了不忘添一句“我方才心满意足”。可怖!杀戮愚蒙了你的心志,反应出的是野兽的本能,怕是眼前所见都只是喘着气的活物,哪里有人性残存可言,胸中所念唯有“叛,叛,叛!杀,杀,杀”了罢。你大可说他们是丑恶应死之人,但造物主赐予的生命,何尝轮到你剥夺践踏?那些十恶不赦,丧尽天良,总会有得到审判的一天,你不干净的手却永远没有资格以道义的名号,自以为是地代替真正的公义,撼动审判之力。更何况,那一个个跟错了主子的手下,不明不白成为剑下冤魂,你敢说这不是你的迁怒和劣根?砍缺了的刀刃,是不甘的灵魂绝望的垂死挣扎,即使肉身殒灭,也要留下屠杀的罪证。恶何时会因恶人之死而灭?只有义会因义人沉沦而亡。

英雄武松,可否斗胆称一声浪荡痞子?那日你为人出气,大闹酒肆馆。小酒店掌管于那个不择手段的老板娘,你又一次自诩把控了道德的制胜点,因此出言调戏,拳打脚踢,揪住妇人的云髻,隔柜身子提将出来,如抛弃脏物般将人丢进浑酒缸。这样殴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以此彰显自己的英明神武威勇非凡,哪里知道尊重为何物。可耻!你一举一动的轻蔑冷情,透过书页流淌过心脏,像是覆冰匍匐,血肉与寒冰曳行,生生激起一股恶心的颤栗。先不论老板娘并非清白,倘使真正的英雄好汉,一身的武力,只会用来保护弱小,如果用来施展霸行,白白糟蹋筋骨刚强的男儿身。

英雄武松,可否斗胆称一声假面小人?那日张青夫妇下药,你轻松脱险。从来把那些死亡和侵害当做除恶的借口,然而真遇到不应手软的人,反而兴冲冲交起了朋友。孟州道上的母夜叉,贩卖人肉包子为营生,若不是你幸运,有一身高强武功,不过也是他们作坊里龌龊勾当的陪衬,不过也是挂在墙壁上的一条条带毛的断腿,或是菜刀下飞剑的细碎肉沫。你看懂了疯狂的真相,然而出人意料的舍弃了伸张正义的机会,甚至与这变态的夫妇握手言和。可笑!一面为自己所受的冤屈鸣不平,不惜亲手葬送鲜活的生命,一面眼见罪恶可怖的行为却熟视无睹,连报官这类无甚作用的想法都不曾起意。我又有什么可说呢?区区一位虚伪小人,竟能担起世人口中“英雄”的称道?

英雄武松,是反派武松。一家之言而已,毕竟时代是评定底线的标准,屠戮生命可以是报国,也可以是犯罪;封建婚姻可以是守孝,也可以是愚昧;三妻四妾可以是传统,也可以是滥情。所以,武松,你最好还是老老实实待在戏本里,做你乱世中勉强的英雄好了。永远不要活在当下的年代。不然,世上千千万万自以为的“武松”一多,世界也就毁了。

篇一:写作选材篇

写作选材篇

本课目标剖析

1.通过本节课的教学,使学生明白选材的几种思路及选材有哪些要求;

2.学习作文的选材要典型、新颖,从生活中的小事中选材,并通过做练习进行作文选材的训练;

3.完成一篇习作,侧重训练点是作文的选材;

4.赏析名家作品,并学习名家精心选材。

知识点拨

一、选材的几种思路:

㈠从经历中找素材:

调动生活的积累,从中挑选出一些符合题目要求,又曾经引起过自己深切感受的小事,作为材料,往往是写作成功的关键。

㈡在观察中找素材:

㈢从名著中找素材:

其实,我们阅读过的名著也是一个巨大的材料库,也可以用来选材。如,选取名著中自己最熟悉的一个人物、一个情节、一个片段,或用新概念法直接与古人对话,或来个故事新编,或巧妙地在原有情节上创新,也可写出立意高远的文章来。

㈣从古诗词中找素材:

我们读过的诗词中精练的语言,丰富的感情,深刻的人生哲理,也可以引用到我们的作文中来。

㈤从课文中找素材:

化用课文中的人、事、景,将它们融入到自己的文章中去,也是找到好素材的绝妙方法。

㈥从时事中找素材:

从当前发生的事件中找材料,会让我们的文章内容新颖、富有魅力。

㈦从不同的角度去选材

我们在选材的时候,可以从时间的角度,空间的角度,人物的角度等方面去寻找素材。

选材训练:

思考、讨论,下面的题目,我们该怎样选材呢?

《课间》

《难忘的瞬间》

《马路见闻》

《一个冬季的夜晚》

佳作赏析

红领巾里故事多

我们是“红领巾”,是鲜艳的红领巾。发生在我们“家族”中的故事很多,很多。既有苦涩味道的故事,又有酸楚味道的故事。当然了,更多的是甜蜜味道的故事。请听我们的故事:

故事一:苦涩味道的故事

我叫赵非非,是个快乐的“红领巾”。每年暑假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因为即便妈妈再忙,也会抽出几天带我去游览祖国的名山大川。可是今年的假期……

今年的假期我在紧张的训练中度过:夏日炎炎,我和我的其他“红领巾”战友站在怀柔夏令营的训练场地练稍息、练立正、练站姿、练行进。不为别的,只为向祖国母亲献礼,向少先队母亲献礼。

练站姿,半个小时一动不动;练行进,三个小时不喝一口水;练乐器,一个节奏打不好,就会重复无数次……突然,我觉得脸上怎么这样痒?像有小虫子在爬行。呦!原来是汗珠。它轻悄悄地从我的眉毛上滑过脸颊,跑到我的嘴边上来了。我想吹走它,它却顽皮地跑进我的嘴里。啊!汗珠是苦涩的!我尝到了苦涩的味道,胸前的红领巾也一定尝到了,不然被汗水浸湿的红领巾怎么会更鲜艳呢?

故事二:酸楚味道的故事

我叫仲晨辰,是一名“资深”红领巾,在“七色光”鼓号队中当“排头兵”。我的乐器是三音鼓,这个“大家伙”打起来很有气势,想到我带着它走在“七色光”方阵的最前列,心中就充满自豪感。

终于盼到了这一天——国庆前夜。马上就要到校集合参加国庆游行了,我却高烧38℃!

天哪!怎么办!我心急如焚。

我拼命地喝水、吃药,一个劲儿地量体温,盼望着高烧马上退下来。

晚上五点,我的体温终于降到了正常值,我欣喜若狂。离出发仅有一个小时了,恶运再次降临,体温再次升高。无奈之下,我只得放弃游行,告别相伴半年的“红领巾”战友,离别我心爱的三音鼓。别了,“红领巾”队友们;别了,我热爱的“七色光”。热泪中我尝到了酸楚,遗憾中我默默地祝福:加油呀,“红领巾”!我会在电视机前关注你们,继续我无怨无悔的征程!

故事三:甜蜜味道的故事

我叫朱墨默,是个“幸运”的红领巾,这份幸运带来的甜蜜将伴随我一生!

参加“七色光”鼓号队,是我梦寐以求的愿望,但是我在最后关头被淘汰了。痛哭几天之后,我又暗下决心,小鼓的音谱不能忘,我还要坚持练习,为“红领巾”的梦想努力……

幸运之神眷顾了我,鼓号队的一名队员转学去外地了,空缺了一个打小鼓的位置。我在众多候补队员中被选入,怎么不幸运呢?

国庆那天,爸爸、妈妈、舅舅、小姨等人齐聚姥姥家观看国庆电视实况。姥姥都快把脸贴在电视上了,舅舅也早早做好了录像准备。当“七色光”方阵在天安门前出现了我模糊、小小的身影时,全家都欢呼起来。那时,甜蜜的味道又岂止我一个人独有?

苦涩、酸楚、甜蜜的故事,都是为了您啊!我的祖国母亲,我的少先队母亲!我们将为您讲述更多的红领巾的故事!

【赏析】上文是

实战演练

参考题目:

1.《我被深深感动了》

2.《难忘的

3.《生活教会了我》

名著小站

我的老师

魏巍

最使我难忘的,是我小学时候的女教师蔡芸芝先生。

现在回想起来,她那时有十八九岁。右嘴角边有榆钱大小一块黑痣。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温柔和美丽的人。

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孩子们是多么善于观察这一点啊。

在课外的时候,她教我们跳舞,我现在还记得她把我扮成女孩子表演跳舞的情景。

在假日里,她把我们带到她的家里和女朋友的家里,在她的女朋友的园子里,她还让我们观察蜜蜂;也是在那时候,我认识了蜂王,并且平生

就围上去。即使她写字的时候,我们也默默地看她,连她握铅笔的姿势都急于模仿。

有一件小事,我不知道还值不值得提它,但回想起来,在那时却占据过我的心灵。我父亲那时候在军阀部队里。好几年没有回来,我跟母亲非常牵挂他,不知道他的死活。我的母亲常常站在一张褪了色的神像面前焚起香来,把两个有象征记号的字条卷埋在香炉里,然后磕了头,抽出一个来卜问吉凶。我虽不像母亲那样,也略略懂了些事。可是在孩子中,我的那些小“反对派”们,常常在我的耳边猛喊:“哎哟哟,你爹回不来了哟,他吃了炮子儿罗!”那时的我,真好像死了父亲似的那么悲伤。这时候蔡老师援助了我,批评了我的“反对派”们,还写了一封信劝慰我,说我是“心清如水的学生”。一个老师排除孩子世界里的一件小小的纠纷,是多么平常;可是回想起来,那时候我却觉得是给了我莫大的支持!在一个孩子的眼睛里,他的老师是多么慈爱,多么公平,多么伟大的人啊。

每逢放假的时候,我们就更不愿离开她。我还记得,放假前我默默地站在她的身边,看她收拾这样那样东西的情景。蔡老师!我不知道你当时是不是察觉,一个孩子站在那里,对你是多么的依恋!至于暑假,对于一个喜欢他的老师的孩子来说,又是多么漫长!记得在一个夏季的夜里,席子铺在当屋,旁边燃蚊香,我睡熟了。不知道睡了多久,也不知道是夜里的什么时辰,我忽然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往外就走。母亲喊住我:

“你要去干什么?”

“找蔡老师……”我模模糊糊地回答。

“不是放暑假了么?”

哦,我才醒了。看看那块席子,我已经走出六七尺远。母亲把我拉回来,劝说了一回,我才睡熟了。我是多么想念我的蔡老师啊!至今回想起来,我还觉得这是我记忆中的珍宝之一。一个孩子的纯真的心,就是那些在热恋中的人们也难比啊!什么时候,我能再见一见我的蔡老师呢?

可惜我没上初小,转到县立五小上学去了,从此,我就和蔡老师分别了。

阅读讨论:

本文共记叙了几件难忘的事情?哪几件详写?哪几件略写?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它的次序可以打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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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红楼是梦亦非梦

红楼是梦亦非梦

一代鸿篇巨著红楼梦,不知道影响了后代的多少人,从昨天看完电视剧版的之后,现在想来贾府的荣辱兴衰还历历在目。我虽不是那种性情中人,但看到大观园有盛转衰的过程不过寥寥数载亦不免心生感叹。

可是贾府的过程却着实让人心痛,曹雪芹越是极力渲染贾府当初如何繁盛,越能反衬后来贾府的失势与败落。这样一个从极高处到极低处的落差,跨越几百年之后的我们尚且心生感叹,何况那些从小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和小姐们。回想当初海棠诗社如何活跃,聚集了众多才华横溢的姐姐妹妹们,只是到后来几乎全部姐妹死死亡亡,真应了当初那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只是这一切来的突然而惨烈,不给宝玉一点弥补的机会。

红楼是梦,因为他只是作者虚构的故事,红楼亦不是梦,因为它反映了现实社会的发展规律。

古往今来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列代王朝上至商周秦齐楚燕韩赵卫下至唐宋元明清不都是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么:初创时先祖历尽艰辛,后来达到一个高峰,然后骄奢淫逸的子孙葬送江山,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只是可怜了那些才华横溢的金陵十二钗们,黛玉病亡,探春远嫁,湘云被卖,惜春出家。。。就是曾经风光无限的凤姐,最后连一具棺材也没落得,实在可哀可叹。一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作为给凤姐最后的评价,我觉得实在有些偏颇,想想那么大的家族,没有一个有手段的人来管制,还不都乱了套路,凤姐为偌大的贾府操劳了半辈子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不过王熙凤这辈子有一件事算是做对了,那就是曾经帮助过刘姥姥,这也算造化,刘姥姥后来解救了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可见人在得意时切莫盛气凌人,方可在失意时不会有人落井下石。

红楼梦中描写了几百号人物,个个性格鲜明,经历不凡。说说红楼梦最先出场也是最后退场的一个小人物吧,他叫贾雨村。这人不过一介穷书生,先是受到乡绅甄士隐的相助得以进京赶考,不料这人因贪图小恩小惠丢了刚刚考来的乌纱帽,真真被穷怕了的一个人,一旦得志便忘乎所以。后来在林如海的帮助下,投奔贾府,在当地当上了一个小官,却为了仕途的高升,错判曾经对自己恩重如山的甄士隐女儿甄英莲,即后来的香菱。再从贾府被抄,贾雨村不但不出手相助,反而参奏贾府,真真一个忘恩负义的势利小人。后来不多久就被贬职也是罪有应得。

很多人看了红楼梦,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就像贾府当时何其繁盛到后来还不是灰飞烟灭,于是悲观厌世,觉得活着即是为了死亡,不管活着多么辉煌到后来还不是化为飞烟。我们可以换个角度看问题,当我们为了一些小事而心烦气躁的时候,或者因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而郁郁寡欢的时候,我们可以想想,人这一辈子,那些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扰自己的心绪呢?当然这不是叫大家逃避世事,做个隐士,而是让大家凡事拿得起放的下。当我们感到活着没意义,胸无大志的时候,我们也要想想,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应该好好地活着,或者看看世界,或者体会人间美味,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应该体验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才不枉此生,不是吗?看红楼梦,要把握一个度,走的进去才能体会作者的深意,走的出来,才能不至于陷进去。

篇三:高中春蕾杯作文位卑未敢忘忧国

位卑未敢忘忧国

高一(7)班贾晓楠

1911年的广州是动荡不安的,在那凄厉的风声里,隐约还可以听到老百姓心中的恐惧,枪声、爆炸声、嘶喊声顿时变得清晰,置身其中,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就是那硝烟中掺杂着无数忠魂的血腥味!黄花之岗,傲霜高洁,长盛不衰,永垂不朽......

——题记

出生在福州的男孩,以年仅十三岁的稚龄在科举考试卷上挥笔写下“少年不望万户侯”,继而离去;一个视死如归的青年,在生命的尽头竟能潇洒的告诉所有人“为国牺牲百死而不辞”;广州起义失败后,那个剪短发,穿西装的美少年,面对早已腐败不堪的清政府依旧能够坚守信念、从容就义,成为令人尊敬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这个历史上让人难以忘怀的男子,虽然他的人生旅途只有短暂的二十四年,但是,他的生命却以另外一种方式得以延续,他的名字将永远铭刻在人们的心里——林觉民。

震惊中外的“辛亥革命”或许真的离我们太过遥远,穿越百年,我依旧无法释怀,在我脑海深处还藏有那样一个身影,我崇敬他,铭记他!他就是身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他少年时意气风发,不求富贵功名,进入全闽大学堂接受民主革命思想,推崇自由平等学说,为人也十分风趣幽默;1907年他留学日本,此后还参加了同盟会并积极从事革命活动;然而一切都已定格在1911年4月,他永远离开了他敬重的父亲,深爱的妻子和即将出世的孩子。《与妻书》是他留给妻子的最后一样东西,这张诀别书中写着他的思想与信念:“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哭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

“为天下谋福祉”此话岂是那么容易实现的?这其中的艰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林觉民,

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他有七情六欲、儿女情长,但他却能毅然决然的割舍,是他狠心吗?不!不是的!他只是简单的希望中国能够觉醒,真正有资本屹立于世界之巅,只是简单的希望天下的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不再有泪如你(林觉民的妻子陈意映)而已。他不屑权贵,亦无权无势,只是个平凡的学生,平凡的丈夫,平凡的中国人!他的地位根本无法与当时的清政府高级官员相比,甚至在他们那一代的思想里,他的地位是卑微的。但是他明知起义有可能失败,还做出这样令人震撼的选择!在他不幸被捕之后,负责审问他的两广总督张鸣歧叹道:“惜哉,林觉民!面貌如玉,肝肠如铁,心地光明如雪”。的确,林觉民乃真英雄也!

在岁月的长河中,转眼已是百年,在这个没有战争的民主时代里,又有多少人还会记得曾经抱着必死的决心穿梭在枪林弹雨中的烈士们?那一个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你还会记得多少个?光靠一人的卑微之力是无法改变任何现状,正是因为有无数像林觉民、秋瑾、方声洞、喻培伦这样愿意奉献愿意牺牲的人,中国才能通过改革成为现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然而在这些人中,大多是无权无势的有志青年,他们地位卑微却向往未来,从未敢忘忧国......

同林觉民一样位卑未敢忘忧国忠志之士,我,向你们致敬!

篇四:语文向来是一门只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语文向来是一门只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我的高考语文成绩创造了北京地区的纪录。消息传开后,被学弟学妹、亲戚朋友问得最多的问题既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竟然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的题”。

对此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关乎素养的学科。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人们普遍的

的概要;

旧时代中人们的愚昧无知和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作品开篇的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显现群众的愚昧与不觉悟者的麻木,为后文做铺垫且蕴含对革命的希望……答案自然就有了,谁会去信“五三”上那些僵化的东西!

所有阅读题的基本思路差不多,只要明白了作者要说什么,出题人想考什么,根据“含道映物”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作为读者,应该跳过根据答案来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作品本身和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遵循作者的写作规律,就一定可以从作品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通过我的观察和实践,我觉得努力学会读作品比一味研究“五三”复习大全上的条条框框要靠谱得多。

关于写作

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对于高中写作,包括以应试为目的的写作,我的经验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会写作,而一个能写出很好作品的人大多也爱读书。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当他(她)读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学一点、西家凑一点、再加上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自会格调不凡。我写作有个特点,就是引用较多。有一次,语文老师从我的一篇考场作文中数出了近二十个引例,也就是说我每写五六十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或直引或化用,这些都是我平时从阅读中积累下的“财富”。

我并不认为引例越多越好,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文章显得丰富,有的则会因堆砌而显得杂乱。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所引用内容理解感悟的程度不同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人是从阅读原作并研究思考中得来,有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得来,其结果怎么会一样呢?举个例子,同样引用尼采,有人能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并分析其追求精神,而有人只会说“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孰优孰劣,不言自明。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样板。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我能记得起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

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有一个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大家看过我写的东西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中渐渐不再有“模仿”二字了;最后,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隐去姓名,大家也会说“这篇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很多评论者说我写的东西有自己的味道。到这时我就知道,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打腹稿,笔到文来,半小时内完成一千来字的短文对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写,午休也写,上课趁老师不注意也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班刊校刊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网站啊……我很少拒绝,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春蕾杯”作文比赛一等奖,报刊发表作品,甚至高考高分作文,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对于考场作文,我还想补充一点——要学会自我分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弱势与写作特长,要学会扬长避短。都说高考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可我一直认为我不会写那种所谓的四平八稳的议论文。怎么办?只有将自己的优势放大甚至发挥到极致。我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我对问题有自己比较独到的看法,我能够用比较典雅的文笔甚至浅近的文言流畅地表达。我能够凭借这些让阅卷老师认识到他们面前的这个学生是真正热爱语文、为语文付出很多并且水平较高的孩子,这就够了。所以我说,借助试题这个平台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出来,分数自然会回报你。

关于老师

我从小喜欢中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分到清华读中文,是因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国学大师。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位都是我

的幸运。这几位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素养,而不是仅冲着分数去。

初中时教过我的王丽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帮助我养成练笔的习惯。那时的我有着那个年龄所有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无病呻吟。我的作文本中充满了“忧伤”、“我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之类的话。但王老师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那些超出规定字数好几倍的随笔写评语。她有时也会反对我的观点,甚至和我辩论。她始终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她能够从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中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甚至允许我上课时离开教室到阅览室去读《史记》和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尽管我的成绩有时很不理想,但她始终认为我有天赋,对我满怀信心。

后来,教我语文的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由于数学和物理,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怀疑、自我批评。我那时写了很多逃避现实的意识流文章,我能感受到姚老师最开始并不是很能理解,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与我交流。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想表达什么。她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热爱和信心,使我在当时那个环境下没有被压垮并相信自己依然拥有才华、终会变得优秀。她有耐心去等待她的学生。

升入高中,语文老师换成了雷其坤。雷老师是一位很专业的老师,只是我一直以来都不能算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在语文课上不听讲,要么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要么自己拿张纸写随笔。记得有一次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却连问题都不知道。后来我发现他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只要和语文有关他就不会干涉,只是对我上交的成果很严苛,他有着短时间内看出我问题的敏锐目光,逼我对自己的作文改了又改,一直到改不动为止。跟着雷老师,我虽然享受着自由学习的优待,却常常觉得自己没有想象的那么扎实那么出色。

接着,将我送上高考考场的是南红英老师。南老师是一位学识渊博并且异常严厉的老师,她对我一贯自信的作文的批判竟如狂风暴雨——“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长跑运动员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来”……在写作上我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摧毁性”的打击。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南老师告诉我,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也害了我,它导致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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