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谈谈对外汉语教师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8:56:39

结合谈谈对外汉语教师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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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谈谈对外汉语教师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参加对外汉语教师面试的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考试应该如何准备
2004年8月23日,教育部颁布《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第19号令),同时,取消了自1990年以来实施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原国家教委第12号令),以“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考试”取代“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2006年6月8日,“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考试及认定工作将在标准、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调整,2006年“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考试”(以下简称汉教考试)将延至2007年上半年进行.
与此同时,2006年6月13日,“为建立对外华语教学能力专业,因应全球华语市场需求,扩大华语师资输出规模,”台湾公布了其“教育部对外华语教学能力认证作业要点”、“考试科目大纲”和“三科免试采认说明”等文件,并确定于2006年11月在台北举办第一次认证考试(以下简称台湾考试).其考试科目包括汉语语言学、华语文教学、华人社会与文化、国文、华语口语与表达.
如何保持汉教考试的先进性、权威性?改革是惟一出路.我们认为,改中国文化测试为人文测试,增加“试讲”,关注口语表达能力,分层次考查,变初、中、高三等级为不分等级,将培训与认定考试结合进行等,是值得改进的一些思路,在保证、提高考试效度方面将可能产生积极的作用.
一、宜改中国文化考试为人文测试
汉教考试宜考虑将中国文化考试改为人文测试.因为对外汉语教师不仅应熟稔中国文化,还应了解世界文化.回顾《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其中对汉语教师知识结构的描述,除了“了解中国文学发展概况,熟悉我国主要作家及其代表作品”,“熟悉中国的历史和地理,了解主要的名胜古迹,有一定的社会、民俗知识”外,还有“对世界著名的作家和作品有所了解”,“具有一般的世界历史、地理知识”.但1996年9月3日发布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实施细则》中,却将考试科目固定化为“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知识”,此后,这一领域的考查视野始终束缚在“中国”.我们认为,向外国人传授汉语及中国文化,不仅要知己,还要知彼.用涵盖古今中外的人文测试替代中国文化考试,可能更为合理.
腹有诗书气自华,知识面丰富、人文视野开阔,这样的教师更有可能把课上得生动有趣,更有可能吸引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及热情.专业理论知识学得再好,“干巴巴”的教师终究是不受欢迎的.我们认为,知识面丰富、见识广博的人,不一定胜任汉语教学工作;但知识面、见识狭隘的人则往往很难胜任.
人文测试不仅关注中外,同时也绝不仅限于作家、作品、名胜古迹、民俗知识等,而是包罗历史、地理、文学、绘画、音乐、戏剧、影视、政治、经济、教育、法律、医疗、哲学、宗教、科技、人物、民族、媒体、民俗、其它等领域.人文测试所包含的内容,将是胜任汉语教师工作所要求的基本知识,要力避偏难、偏专、偏深.
为避免成为死记硬背的考试,人文测试首先不会指定参考书目,不画定考试范围,其次,测试全部采用客观题型,如四选一、判断题,因而题量可以相当大,比如500题,覆盖面很广.这样,考生想在这科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就要靠长期积累,靠大量阅读,广博见闻,而非考前突击.
二、宜增加“试讲”
合格的对外汉语教师所需要的能力很复杂,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很多,汉教考试单纯依赖纸笔考试可能是不够的.鉴定考生能否做合格的汉语教师,宜增加“试讲”环节.“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个诗句也可用来形容纸笔考试和“试讲”这类操作性考试的关系.通过试讲,可以对考生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能力进行更直观、有效的评判,更容易判定哪些人真正具备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能力.
“试讲”从操作成本上看投入较大,但可以保证考试的效度,提高考试的质量,提高证书的含金量,使汉教考试不仅有国家品牌的权威性,还有质量优良、可靠的有效性.“雅思”如此大规模的考试都可以实现考官、考生面对面口试的模式,汉教考试安排“试讲”也应该是可行的.
三、宜关注口语表达能力
台湾考试的一个特点是包含了“华语口语与表达”测试项目,类似于汉教考试中“打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应试者华语标准发音与口语的准确程度和流利程度,并据以确定应试者的华语标准语音与口语水准”.但它与普通话水平测试都偏重考查语音规范程度,对口语表达能力的重视程度不够.我们认为,口齿清晰,能说较为标准的普通话只是口语表达能力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还包括,能正确理解他人的意思;遣词造句准确、丰富,表达得体;能进行较长时间、话语连贯的发言,允许偶尔的停顿;思维有条理,逻辑性强;知识面开阔,对事物的分析全面、深入,观点或见解有创新;反应迅速,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应对自然从容,情绪稳定,言行举止符合一般礼节;能应对不同的情景和话题等.
汉教考试以往的考试模式下,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某些考生普通话规范、标准,笔试成绩也都很理想并获得认定,但实际教学中却口语表达能力低下,明显不胜任工作.改革汉教考试,可通过“试讲”环节实现这方面的考查.
四、宜分层次考查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考试”可以考虑分“汰劣”、“择优”、“操作”三个层次实行.
1.“汰劣”考试
设置普通话水平测试、汉语应用能力测试和人文测试.这三科考试属“汰劣”考试.如果考生在这三科中已表现不佳或达不到既定标准,就无资格参加下一步的对外汉语教学专业领域的考查.这样设计,可及早剔除一部分知识能力结构不匹配的考生,提高考试效率;最低限度地保证考试的效度.其理念为:想做一名合格的对外汉语教师,首先要具备良好的汉语实际应用能力、广阔的人文视野,能说标准普通话.这是对外汉语教师需具备的基本素养.
与汉教考试相比,台湾考试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增加了“国文”一科,体现了对母语应用能力的重视,但它却不是单纯的汉语应用能力测试,同时包含了语文知识和文学常识等.我们认为,语文知识可并入“汉语语言学”科目,文学常识则可并入“人文测试”科目,这样,一方面,可能使考试科目分工更明确,另一方面,可以使国文考试更具“汰劣”性.汉语应用能力测试测查内容可包括言语理解、言语推理、言语应用及写作等部分.
2.“择优”考试
设置外语、汉语语言学(含现代汉语及古代汉语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理论考试科目.这三科是专业学科,是对对外汉语教师必备专业素养的考查,可称“择优”考试.考查对外汉语教师基本素养与专业素养的关系,恰如美国研究生水平考试(GRE)中“一般(General)”和“学科(Subject)”考试的关系.前者为能力考试,后者包括数学、物理、外语等多种学科考试.基本素养反映一个人稳定的、全面的、潜在的发展能力,不容轻视;专业素养反映一个人在某一领域的积累及潜力,直接影响着其从事该领域工作的能力及发展可能.
3.“操作”考试
获得前六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申请“试讲”.“试讲”安排若干对外汉语教学领域专家进行主观评判.需要说明的是,专家进行主观评判,不是请他们每次“跟着感觉走”,而是根据既定的合格“标杆”,结合自身经验做出评判.因此,专家们在开始工作前,首先要完成的一项任务是集体揣摩“标杆”,使自己的评判标准向“标杆”靠拢.
考试主办方应事先确定“试讲”的合格标准.具体讲,应收集数十甚至更多试讲人员的试讲过程,然后组织相关专家逐一审查,确定合格人员,以此作为“标杆”.我们认为,明显合格的水平是容易判断的,明显不合格的水平也是容易判断的,因此,在确立“标杆”的时候,主要是将那些界于合格水平边缘的考生加以区分,从而对合格水平予以界定.
五、宜改初、中、高三等级为不分等级
以往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是不分等级的.我们认为,作为汉语教师职业准入性质的考试,汉教考试分初、中、高三等级是不合宜的.具备汉语教学能力高级水平的汉语教师,应该是那些获得了职业准入许可的,拥有十数年丰富汉语教学经验,且获得教学单位评优的,教学同事推崇的教师;具备汉语教学能力中级水平的汉语教师,则可能是那些获得了职业准入许可的,有数年汉语教学经验,且获得教学单位评优的,教学同事欣赏的教师.汉教考试的任务应该主要是“准入”,而非“分等”.
举例来谈,无论是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的本科生,还是硕士生,或是其它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他们参加汉教考试,将他们区分为高级水平和中级水平的意义不大,可能更合理的选择是,达到既定的标准,他们均可获得职业准入许可,即均可获得汉教考试的认定证书,至于他们当中谁的能力为高级,谁的为中级,可能需要假以时日,一方面,看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还看本人的投入.
那些通过了汉教考试,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如5年、10年)的教师可以申请中、高级证书.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委员会可出台相关的一些实施细则,作为授予标准.
对于外国人报考汉教考试的需求,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开发一个专门针对母语非汉者的汉教考试,而非汉教考试初级.一方面,从事汉语教学的能力,对国人及外国人应该有不同的知识及能力结构要求,应该是两个而非一个体系.如对外国人来说,想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可能最该先考的是汉语水平或能力考试,如必须先通过目前实行的HSK(高等)(含作文及口语考试),而不是上来就考现代汉语.另一方面,人为地将一些科目的考查内容划分为初、中、高三级,有较大难度,其合理性有待商榷.
至于其它一些特殊群体(如汉语教学志愿者等)的认定需求,有专门的认定方式来应对,可能比全部加之于汉教考试更为合理.
六、宜将培训与认定考试结合进行
应该说,汉教考试中,考试不是目的,认定才是目的.要认定,就要使认定对象初步掌握相关的知识及能力.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的考生应该没问题,但还有很多考生是没接受过该专业系统教育的人,要帮助这些考生获得相关知识及技能,从而可以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提供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考试主办方可举办,或委托院校及社会机构举办规范、有效的培训,将培训与考试相结合.培训包括前6科,但可能重点要放在教学实践技能的培训上,考生可以有选择地参加.通过培训,考生会对教学对象有更具体的认识,了解并掌握更多的教学技能、方法,演讲、授课能力也会得到提高,能更好地适应海内外汉语教学工作.
七、关于免考
关于免考,我们认为,对外汉语教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专业课程,但其它三科及“试讲”不宜免考.如此安排,有可能使一些对外汉语教学专业毕业生在免考专业课程的情况下,却在“汰劣”考试中“落马”,如普通话不过关,如汉语应用能力不过关,如人文知识面不过关.这不是考试设计的不合理,它恰恰反映了考试对教学的一种积极反馈.我们认为,是对外汉语教学存在问题,现在要由考试予以调整、改进.即,培养对外汉语教学专业人才,首先应注重培养学生母语应用能力、人文知识视野、标准的普通话等基本素养,其次才是教学技能的训练与发展,专业理论的学习和提高.之所以有可能本专业毕业生在“汰劣”考试中出现“意外”,是因为教学中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据我们了解,目前国内对外汉语教学专业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就没有对普通话二级甲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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