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兴、观、群、怨”如何理解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8 14:48:47

如何理解“兴、观、群、怨”如何理解
如何理解“兴、观、群、怨”
如何理解

如何理解“兴、观、群、怨”如何理解
“兴观群怨”之我见
  〔摘 要〕 “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对诗的社会功用的独特的审美认识,也是他诗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不少后世文人都对这一诗论发表过许多重要的意见.
  〔关键词〕 孔子;诗论;社会作用;“兴观群怨”说
  “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对诗社会作用的高度概括,也是孔子诗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孔子十分重视文艺的社会作用,他把个人的修养归结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他认为诗、礼、乐可以培养人的品德.在《论语·子路》中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这是直接讲诗的社会功用的,说明了诗可以提高人们从事政治、外交等实际工作的能力.所谓“专对”就是当时对行人使者出使别国时随机应变的言语问答.也就是说,在各种外交场合,善于根据实际情况引用诗词歌赋,能带来很大有好处.让对方认识自己的才能,使紧张的气氛消融在雍容尔雅的诗歌的吟咏之中,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转危为安.诗歌如此巨大的社会作用,引起了当时许许多多的人们,特别是统治阶级中的重视.普通人学诗,可以从诗中受到启发、引导(即诗的教化作用),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士学诗,不仅可以受到启发、引导,还可以使自己不会受到他人的嘲弄.在出使他国时,能随机应变引用诗歌,可以应答自如.甚至于引用诗歌来上谏、劝诫他人等.孔子正是针对这样的情况,根据诗歌的这种巨大作用,提出了“兴、观、群、怨”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
  “兴”是指诗歌对读者的思想感情有启发感染的作用.“可以兴”,说明了诗歌可以感动人、鼓舞人,具有艺术感染作用.所以朱熹在《四书集注》中把它解释为“感发意志”.从作者本身来说,由于外在事物的反映在作者的头脑中引起创作的冲动,于是抒发出内心的感情,成为诗.即孔安国在《集解》中把它解释成为“引譬连类”,即“由彼及此”.
  “观”是指作者通过作品中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生活,反映生活真实,从而帮助读者了解和认识风俗的盛衰、社会中的得失和历史风貌的本质.说明诗歌具有既能用审美情感陶冶人们的心灵,又能启示人们去认识社会生活的作用.“可以观”说明了诗歌可以考见得失,观风俗之盛衰,具有认识作用.
  “群”是指诗歌能帮助人们互相切磋砥砺,提高思想修养.“可以群”说明了诗歌可以使作家与作家间、作家与读者之间交流思想感情,使人们互相切磋,提高认识,提高文学水平,使人们心灵得到沟通和净化,消除个人主义思想,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服从于集体,最终达到团结的目的.
  “怨”是指诗歌可以用来怨刺上政,表达民情.“可以怨”说明了诗歌可以用来表达民间疾苦,揭露统治阶级的丑恶、腐朽,对时事政治发表批评意见.
  “事父事君”,则是孔子从他的政治立场出发,说明诗歌要为礼教服务,在“兴、观、群、怨”四种社会作用中,“兴”是实现后三者的基础和枢纽,“观、群、怨”要依赖于“兴”,只有通过“兴”的艺术感染作用,诗歌才能实现“观、群、怨”.由此可见,孔子对文学社会功用的阐述,突出地讲明了文学有审美作用、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文学作品以其自身的独特的审美特征,以情感人,陶冶人们的感情,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使人们的思想得到交流,加深了解,使人与人之间增进友谊、关系和谐、团结一致.
  文学的社会作用,在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产生之前,就有一些作家试着在不同的的作品中阐述过,但都是片断式地散见于一些作品,是零碎的、较为简单的,没有系统性、深刻性.孔子集前人之大成,在前人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形成了一个较系统而全面的、深刻的文学功用观.
  应指出,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也具有它的局限性,他所阐述的文学的社会作用,是完全受制于当时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的,也就是说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兴、观、群、怨”说是以周王朝的伦理道德为标准的前提下提出来的.男尊女卑、重礼重孝,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就是这种伦理道德的体现.这是文学发展中的不利因素.文学创作要符合当时规定的道德标准,文学要承担政治任务,而作者在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感情的抒发要受到伦理道德规范的限制.这对文学的发展是不利的,但这必竟不是主流,是极次要的,是当时时代、阶级的局限所造成的,它不会涵盖“兴、观、群、怨”说对后来发生的巨大影响.
  孔子的“兴、观、群、怨”对诗歌社会作用的影响是巨大的,后世文人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发表过许多重要的意见.
  清代文学理论家王夫之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关于“兴、观、群、怨”说的文学思想.他从“诗以道情”的思想出发,进一步论述了“兴、观、群、怨”之间的相互关系,他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辩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于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这里所说的“四情”即是“兴、观、群、怨”,“四情”指出诗歌发挥的社会作用,是通过诗中所蕴含的审美情感来影响读者的思想感情,这就要求进行诗歌创作时,必须使诗歌作品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达到这种境界,诗歌中包含的审美情感就能打动人、感染人,引发读者产生无穷的遐想和情思.只有这样,欣赏者进行反复的玩味、品尝“游于四情之外,情无所窒,”获得了更多的美的享受.
  他还论述了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把四者看成互相联系、相得益彰的整体加于论述,讲明了诗歌的特征是高度反映社会生活、抒发感情,诗歌社会作用的发挥,即能陶冶人的心灵,激励人们奋进,又能启示人们认识社会现实.指出诗要更大地发挥它的社会作用,就得真实地反映生活,抒发感情,加深人们之间的感情联系.
  〔参考文献〕
  〔1〕 叶朗主编,《中国美学大纲》.
  〔2〕 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
  〔3〕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 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