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函义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0 09:03:39

公共领域的函义
公共领域的函义

公共领域的函义
公共领域”(德语Offentlichkeit,英语publicsphere)一词由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军人于尔根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的一本名著(Habermas,1962/1989;哈贝马斯,1999a)中被概念化了.从此它成为欧洲主流政治话语的一部分,欧美各国学者的专题性著作和论文层出不穷,公共领域与传播媒介的关系受到高度审视.
 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意指的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时间,其中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与公共权力形式,从而维护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1]
  行政学和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是指那些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生活内容,是围绕着公共部门的核心而展开的公共生活形态.它的特点是非交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