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三司使的权利是?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24 02:10:39

北宋三司使的权利是?
北宋三司使的权利是?

北宋三司使的权利是?
三司使指主管盐铁、度支、户部的财政长官.这一职官萌芽于唐末,确立于五代,完善于北宋.三司使在唐宋政治、经济、军事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产生、发展、消亡,是唐宋变革的产物. 北宋时三司使的发展趋于完善,成为皇帝以下主管财政的最高首脑,有“计相”之称.三司使不仅具有处理三司内部事务的职能,还有荐举官员、编撰会计录、经度军费、参议军政等权力.三司使选任资格较为严格,要求两省五品官以上充任;选任方式有特旨除授和堂除两种.其任期较短,平均只有一年三个月.北宋三司使约有四分之一晋升为宰执,使得三司使的地位在北宋达到了顶峰,在权力中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北宋三司使多为皇帝的心腹之臣,皇帝通过控制三司使来掌握财权.同时,皇帝也通过控制内库的财富,限制三司使权力的过分膨胀,达到权力制衡的目的.北宋三司使地位还不能和宰相抗衡,宰相掌握三司使及三司属官的任免权,与三司使共同负责财政事务.在皇帝、宰相和三司使三者的关系中,三司使相对来说是一个被动的弱势角色,有可能充当皇权和相权斗争的牺牲品. 北宋三司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而设立的,后因过度集权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弊端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