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设立自治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03:01:50

为什么要设立自治区?
为什么要设立自治区?

为什么要设立自治区?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少数民族自治区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自治区.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总结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这一理论上创新。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成立了一批自治政权,进行了具体的实践。1947年5月1日,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夫同志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部展开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总结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这一理论上创新。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成立了一批自治政权,进行了具体的实践。1947年5月1日,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夫同志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我国各少数民族全面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创造了可靠的政治前提。
新中国成立之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宪章》宣布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平等的原则,这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的指导性原则和法律基础。1952年政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分别建立以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各种自治区。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一项国家制度制定下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5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5~1965年,新疆、广西、宁夏、西藏相继建立了自治区,其他各省建立民族自治州28个、自治县60个。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确定了。
但是,从50年代末以来,在政治领域中“左”倾思想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的影响下,把民族问题说成是阶级问题,在反对地方主义的斗争中,伤害了大批民族干部,犯了扩大化的错误;甚至否定民族特点,不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原来的民族自治地方有的被取消和合并,党的民族工作受到严重的挫折。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十年“文革”动乱,是党的民族工作遭到全面破坏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林彪、“四人帮”两个反动集团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推向了极端,并贯彻到基层,民族问题成了禁区。在实践中,随意改变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界限,否定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制造大批冤假错案,使大批各民族干部遭受迫害,造成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全面瘫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名存实亡。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阴谋集团被粉碎。我们党拨乱反正,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民族工作重新走上正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邓小平同志充分肯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他说:“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并领导我们党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拨乱反正,纠正了民族工作中“左”的错误,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方针和政策,通过修改宪法和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促进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得到巩固和发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和实施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工作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不仅恢复了内蒙古自治区原有区划,又新建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45个少数民族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共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此外在杂、散居地区还建立了民族乡。同时还加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治权利的行使。各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当地的实际和特点,制订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些举措都表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日臻完善。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谈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指出:“经过几十年的考验。证明了这项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他反复强调全党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要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民族地区社会进步。历史已经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地解决了国内的民族问题,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序言写道:“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所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就是实行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首要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法〉〉开宗明义地规定,实行少数民族自治的地方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所以,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必须以一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域为基础。因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是单纯以民族作为自治单位的,也不是单纯以地域作为自治单位,而是两者有机的结合,缺一不可。没有少数民族的区域,不存在民族自治;只有少数民族而无一定聚居地域。也不具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条件,不能成为自治单位。
民族地方的行政单位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每个民族自治地方都有一定的管辖区域,同其它地区有明确的界线,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设立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自治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分权力机关(各级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行政机关(各级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它们的组织原则、组建程序大体与全国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相同,在自治机关的民族构成上,要充分体现少数民族自治和民族平等的原则。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的名额代表。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还规定了自治区政府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它民族的人员。

收起

为了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 体现中央重视少数民族 实现民族自治

名义上为了体现少数民族 当家做主,维护民族团结。

1.蒙、维、藏地区在历史上从未纳入行省范围,一直有着独特的政治制度,在明清两朝形成政治传统,新中国设立自治区,也有尊重历史的方面。
2.蒙、维、藏地区交通不便,文化传统和生活生产方式,不适合大官小官一级一级的行省制度运行。
3.内蒙古自治区是先于新中国解放的,时间在1947年,当时外蒙古已经独立,内蒙古人民在何去何从的抉择中坚定维护中国统一,内蒙古设立自治区与内蒙古人民自己争气不无...

全部展开

1.蒙、维、藏地区在历史上从未纳入行省范围,一直有着独特的政治制度,在明清两朝形成政治传统,新中国设立自治区,也有尊重历史的方面。
2.蒙、维、藏地区交通不便,文化传统和生活生产方式,不适合大官小官一级一级的行省制度运行。
3.内蒙古自治区是先于新中国解放的,时间在1947年,当时外蒙古已经独立,内蒙古人民在何去何从的抉择中坚定维护中国统一,内蒙古设立自治区与内蒙古人民自己争气不无关系。后武力解放新疆、西藏,为尊重各少数民族习俗,保存和发扬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开始设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自治村等等,县、乡、村的自治就没什么内容了。
等等等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