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角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2 08:43:21

什么是"三角债"?
什么是"三角债"?

什么是"三角债"?
三角债概述
  “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20世纪90年代初,它突然成为中国、俄罗斯、东欧诸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障碍.在中国,“三角债”其实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形成,1985年中央政府开始抽紧银根后,企业账户上“应收而未收款”与“应付而未付款”的额度就大幅度上升.到1991―1992年间,“三角债”的规模曾发展到占银行信贷总额三分之一的地步.
  “三角债”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由于拖欠,大多数的国营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都面临收不到毛收入的问题,致使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因缺乏资金而难以扩展生产;巨额的未清偿的债务拖款使企业或不能进一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难以申请到信贷;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陷入债务死扣之中,每一个企业既不愿意偿债,它的债权也无法得到清偿.此外,“三角债”还会造成经济信息的混乱:由于拖欠,流动资金更显不足,在短期信用拆借市场与投资市场上,资金价格则易受黑市操纵;由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也面临被拖欠的问题,其利润也就难以实现.结果,本来比较清晰的效益好的企业与效益差的企业之间的界限就会变得模糊不清,就整个经济而言,会反映成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令人奇怪的是,即使政府通过注入资金而干预“三角债”,有时并不能使“三角债” 缩小(比如1991年的中国),而有时却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如1992年6月至12月的中国经济).
  迄今,国际经济学界关于“三角债”的理论研究集中在两个方面上:(1)什么是“三角债”形成的原因?(2)什么是“三角债”的最优解机制?就原因而言,经济学家们提出了“经济周期说”与“经济体制说”.B.W.爱克斯与R.赖特曼(B.W.Ickes与R.Ryter man,1992)是“经济周期”说的代表,他们把企业拖欠归因于中央银行信贷的周期性收缩与消费结构的周期性变化.持有“经济体制说”的学者较多,G.A.格柳莫,F.科里滋列(G.A.Guillermo与 F.Coricelli,1992),S.P.利特(S.P.Leite,1992),A.贝纳特与S.施克特拉(A.Bennett与S. Schadler,1992)都正确地指出:利率过低以及经济交易过程中缺乏惩罚制度都会使商业交易中的净负债者有利可图,而使偿债缺乏应有的刺激机制.爱克斯与赖特曼也持有“经济体制说”的观点.
  但是,他们的观点还未能解释下述问题:第一,中央银行的紧缩是导致了企业债务额的上升,但企业借债行为本身不会周期性地迫使中央银行实行信用紧缩吗?第二,无法解释为什么另一些企业愿意把债权信用给别的企业,即愿意出借的现象.而实际上,如没有企业愿意在“三角债”已初具规模的条件下再出让商业信用或资金信用,则“三角债”是不会越滚越大的.
  在设计关于“三角债”的最优解的过程中,经济学家们已提出了三种(1)成立一个“清债中心”;(2)把债权转化为股权;(3)改革资金市场,建立正常的惩罚制度以确保商业信用的发展.这三个解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有需进一步澄清的必要.
  首先,经验事实表明:成立“清债中心”,并不必然会解决“三角债”,我们仍然应当弄清,在什么条件下,“清债中心”可以有效地解决“三角债”?
  其次,把债权转化为股权的建议,可以使部分债务锁链迅速消失,但如全社会都采取这种解法,则会产生两个问题:(1)对于净债权企业来说,其出借债务的决策并不等于投资决策,如让债权转化为股权,会引起资源误置,因出借债决策与投资产权决策应遵循不同的规则与约束;(2)变债权为股权的方案并不能缓解流动资金被占用的问题,“三角债”中被拖欠的款项大量是商业信用,占用的主要是企业的流动资金,因此,一旦债权转化成了股权,净债权企业仍然没有得到其急需的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生产.
  第三,改革资金市场与建立惩罚制度的解法有赖于企业制度的真正改革.
  三角债”的困扰
  中国企业的大多数也已深深地陷于“三角债”的危机之中.80年代初期和中期,一些国有大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嘲笑乡镇企业家是“流氓企业家”,而乡镇企业也反讥国有大企业的厂长经理养尊处优是“波斯猫”.在80年代后期,高层领导人呼吁“把乡镇企业的经营机制引人到国有企业中来”的时候,当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已被“三角债”搞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民营中小企业的确风光了一段时间.但好景不长,“三角债”的困扰终于降临到民营企业的头上.
  中国民营企业如今也成为深陷债务危机的一员,这种现象的出现,透露出许多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市场经济中商品和货币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商品的往来没有货币在其中,这种市场是不健全的,而依靠举债度日或赖债发财的行为是犯罪,不是一个真正的民营企业家所为.
  其次是败坏了商德.有过债务经验的人都知道,整个市场的参与者充满着欺诈和猜疑,做生意就像搞阴谋活动一样.你不可以信任任何人,可生意总不是你一个人就能做成的.
  再次是败坏了社会风气,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一些民营企业者板不惜动用黑势力收账,非法绑架、拘押的事件常有发生.而在经营活动中,伪造假印章、假营业执照、假呈兑汇票、假信用证明、假报关单等等行为更是泛滥成灾.一些老板恶意欠帐,最后一走了之的事件在中国各地也屡见不鲜.
  最后是渺视法纪.欠债要还本是天经地义,而一些老板总是一副无赖相,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逼急了,小心我用炸药包炸你房子,找杀手要你的命.就是对方告上了法庭,败诉后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总之,债务问题已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因素.没有正常的环境,任由恶浊之气蔓延,谁都会成为牺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