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和谐共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1:55:06

什么是和谐共生?
什么是和谐共生?

什么是和谐共生?
和谐社会,一个全新的概念,并不是说当今的社会喜欢玩弄新概念是一种时髦现象,更重要的是和谐社会这一新概念是由中国高层深思熟虑后提出来的,他的基点是承认中国过去的经济发展的确造成了社会的失衡现象与社会不和谐的事实存在,国家高层以求真务实的姿态反省检讨过去的工作失误,并决心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用取得的经济成果作为杠杆,最大限度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社会失衡现象,消除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社会,达到政治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和谐,意味和睦相处,谐平共生,“和”与“谐”二字看是有共义,实则有分义,“和”有“和面”之意,意即“面对面”商讨、议事、谈判;而“谐”具有“揉合”之意.意即“谐调”、“统一”、“共处”.由此可见,在当今利益时代,和谐就是建立在公正公平地享受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而要保证公正公平地享受利益,就离不开实现利益的本质——权利.
  社会共生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任何人都生活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共生系统之中.共生关系不止存在社会某个方面,而是遍布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区、社群、家庭等所有领域,其表现更是形形色色,千姿百态.没有共生,也就没有人的存在.
  社会共生论认为,人之本性力图伸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双重性:既互相排斥,又相互依赖.每个人都希望占有更多资源发展自己,而资源具有稀缺性,所以人余人之间会出现冲突.然而,个人生存所需的许多资源只有通过别人才能得到,所以人与人之间还存在互相依赖的一面.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对他人的依赖愈来愈多.排斥引发斗争,依赖导致妥协.斗争与妥协互动,形成共生.共生关系有优劣之分,和谐共生就是达到相对最优化:①人们在合理的度之内分享资源;②代际之间合理分享资源——人利用自然,同时又保护自然.
  中国已饱受斗争哲学之苦,反右、文革就是活生生的实例.今日之中国应当屏弃斗争哲学,大力弘扬共生哲学.
  “共生论”首先出现在生物学领域,它作为普通生物学原理,是指细胞或个体内外生物之间共生组合(symbioticassociation)普遍法则.在生态学上,“共生是不同生物种类成员在不同生活周期中重要组合部分的联合”.“生物共生论”的提出受到了人文科学研究者的关注,美国芝加哥经验社会学派借用这一生态学创立了人文区位学,“共生被认为是支配城市区位秩序的最基本因素之一”.
  要确立“社会共生”这一概念,进而展开为一种学说——“社会共生论”,就必须论证“社会共生”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为此,作者提出“社会共生关系的基本要素”即“主体要素”,“资源要素”,“约束要素”,并据此奠定了“社会共生论”的基本的理论基础.“主体”是指“人以及由人构成的组织”.“资源”是社会主体之间建立共生关系的纽带.社会资源作为“能产生某种效能以满足人之需要者”,是社会的人们生存之必须,它不可能为某个人或某个组织所独占和独享,这就必然会形成一定的这样或那样的共生关系.在共生关系的构成方式上,有两个主体都有自由选择所建立的共生关系,两个主体只有一方有自由选择所建立的共生关系,两个都无选择自由的主体所建立的共生关系.在“资源”的关系上,有资源交换型的共生关系,资源分享型的共生关系.所谓“共生”,也就是“主体之间形成的关于利益交换和分享的相对平衡”.而为了维持一定的相对平衡关系就要建立一定的相互约束的条件,包括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宗教,等等.这一理论的逻辑构架虽与“社会契约论”有相似之处,但它的内涵更为丰富.共生关系包括契约关系,而不归结为契约关系.“契约”关系内涵单一(如排除了“身份性关系”),而“共生”关系内涵多样.两个主体都有自由选择所建立的共生关系,是“契约”关系,而两个主体只有一方有自由选择所建立的共生关系,例如身份性的关系,两个都无选择自由的主体所建立的共生关系,例如包办婚姻,这后两种的共生关系,就不是“契约”关系,然而它们确是存在或曾经存在过的社会共生关系.
  首先要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如果将人类文明比作一只迎着历史的长空翱翔的大鹏,那么,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无疑就是文明的双翼,同根同源,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缺一不可.
  个人要发展,必须张开文明的双翼.缺乏科学精神,或者缺乏人文精神,一个人岂能健康成长?社会要发展,必须张开文明的双翼.缺乏科学精神,或者缺乏人文精神,社会岂能健康发展?人类要发展,必须张开文明的双翼.缺乏科学精神,或者缺乏人文精神,人类岂能有光明的未来?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硬道理”,应该怎样发展?必须张开文明的双翼,同时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方能持续发展,走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何谓制度?制者,裁也,引申为成法,准则.《荀子》中以“王制”为题论“王者之制”.度者,限度,法制是也.《韩非子》中以“有度”为题来讨论法.所谓制度,系指那些制约社会主体行为的规则.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它是由一组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也是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的定型化.”主要表现为法律以及符合法律的规章.
  所谓“正义”大体包括以下几个含义:(1)正义的内核是人人平等,正义就是从人人平等出发讨论价值分配.(2)正义社会中的公民享有同样的基本权利,“大致说来公民的基本自由有政治上的自由(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工职的权利)及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良心的自由和保障个人财产的权利;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这些自由都是要求一律平等.”(罗尔斯)(3)财富和收入的分配无法做到一律平等,因为每个人参与经济活动的产出不会一样.强求一律平等,对于那些产出高的人不公平.但是,必须坚持①地位和职务向一切人开放,②社会财富的增长能使每个人获得利益.(4)权力地位的安排无法做到一律平等,权力地位的安排如果一律平等,权力便不存在.部长、局长、处长、科长、普通公民都拥有同等权力,部长、局长、处长、科长的权力何在?而权力是社会运转必不可少的,否则,社会无法存在.但是,必须坚持①权力职务和地位向一切人开放,②社会的权力必须使每个人获得利益.(5)知识无法平等分配,因为每个人对知识的选择不同,学习能力不同,创造能力不同,获得的知识当然不会相等.但是,必须坚持①每个人有选择任何知识的自由,②社会知识的增长有利于每个人.(6)主张代际公平.
  今日之中国,必须坚持社会正义,以社会正义为首要价值,评判制度之优劣,加强制度建设,包括改革不合理的旧制度以及创立新制度,促进合理分享资源,才能达到和谐共生.
  “和衷共济”以“和”为核心概念,保持中国学论坛的连续性和开拓性,是“和而不同”、“和谐和平”的深化.
  “和衷共济”是中国对待自己发展的态度,是中国与世界各国共同应对挑战和难题的价值取向.
  “和衷共济”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体现,有利于破除“中国威胁论”,有助于回答国际上的“中国责任论”.
  “共存之道”作为论坛的副标题,点明中国与世界关系的长远趋势.
  “和衷共济”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中国发展之“道”,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
  我们用中国文化的精华破解难题,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奥秘所在.国内的“和衷”,首先来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世界上的“和衷”,就是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之间、东西方文明之间的平衡和融合.两岸四地的中国人“和衷”,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衷共济”是体现中国之“道”的一种状态,即从对抗竞争转化为共生竞争、共同责任、最后达到和谐共生,这样才可能超越“文明冲突论”和“制度冲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