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古罗马的共和制与雅典的民主制?古罗马共和国的最大优点是什么?如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9:45:01

比较古罗马的共和制与雅典的民主制?古罗马共和国的最大优点是什么?如题
比较古罗马的共和制与雅典的民主制?古罗马共和国的最大优点是什么?
如题

比较古罗马的共和制与雅典的民主制?古罗马共和国的最大优点是什么?如题
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原因
为什么在古代东方文明国家一般都形成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而在地中海的希腊世界却产生雅典这样的民主典型呢?思考这一问题的人们常常首先瞩目于雅典的特殊的地理环境,并力图将此说成是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决定注因素.但这不能让人信服.与雅典地理条件相似、同属于希腊世界的某些城邦国家如科林斯、麦加拉建立的却是寡头政体.可见,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的政治制度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不能否认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包含着地理环境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更不是决定性的.应当说,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是其经济、政治、历史及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首先,古代雅典国家形成时已具有相当高度的社会生产力.这是雅典国家一开始便卞同于东方文明古国的特点之一.荷马的英雄史诗表明,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希腊地区已经使用铁器和牛耕.东方文明古国形成时期要比淮典国家形成时期早得多,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却要低下得多.埃及在古王国时代还主要使用木犁、木器来耕作.到中王自时代在埃及才出现青铜工具.铁在新王国时期还因其稀少而被视为贵金属——此时距埃及统一国家形成已经历了大约1000年.马克思曾认为,这种过于低下的文明程度和广大的幅员是需要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的原因之一.而较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则使雅典国家形成时期在农业、手工业方面都存在以个体经营为主的生产活动方式,在此基础上,便排除了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其次,以雅典的地理环境和较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状况为背景,古雅典国家形成时期便具有自身的社会经济活动特点.
位于阿提卡半岛的古代雅典境内群山起伏,不利于发展粮食生产,但园艺、畜牧、植果、养蜂业却颇为兴旺.阿提卡拥有的银矿、粘土等矿藏有利于手工业的发展.三面环袍阿提卡半岛的爱琴海与地中海相连,阿提卡西岸的几个天然良港使雅典人有发展航海贸易的便利条件.对外来浪食的依赖和出口手工业产品和衣产品的必要,使阿提卡居民不断扩大对外交往,与海外建立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这样,在雅典国家形成之初,阿提卡社会已有了较发展的商品货币关系,在相当大程度上突破了自然经济的局面.这时,雅典己成为地中海东部经济、贸易、文化的中心.在梭伦时代,“动产,即由货币、奴隶以及商船构成的财富,日益增加,但是,这时它已经不是单单用作购置地产的手段,象在眼光狭小的最初时期那样——它已经变成口沟本身了.”[4]与之相反,古代东方文明国家普遍地以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为基础.如马克思所指出的:1在印度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方面,印度人民也象所有东方各国的人民一样,把他们的农业和商业所凭借的主要条件即大规模公共工程交给政府去管,另一方面,他们又散处于全国各地,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地点.由于这两种情况,所以从很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5]“这些田园风味峋农村公社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6].
再次,雅典国家产生时的生产力状况、地理环境和经济活动的特点使以血缘关系为纽他人氏族组织受到较彻底的破坏.氏族组织受到破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基础上的私有制的扩大和发展,尤其是随着土地的抵押、转让、买卖而普遍化了的土地私有.梭伦时代公开以立法确认土地私有和买卖.尚在梭伦之前,土地私有已是一个普遍的事实.土地买卖扣私有破坏了氏族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础——土地公有.另一方面,在较发展的商品经济活动力基础上,阿提卡居民对外交往频繁、同外邦人杂居现象极为普遍.这使建立在血缘关系丛础上的氏族组织难以行使正常的管理职能,以至逐渐丧失自身存在的必要性.由于较彻底地破坏了氏族组织,阿提卡居民在商品货币关系中民立了自由、独立的身份,初步连立了相互平等的关系,这为他们在国家形态下重新组织起来时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社会关系背景条件.
马克思所认为的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东方文明古国是什么情况呢?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社会的概念,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没有土地私有制,即使退一万步说,至少,土地也是属于国家所有.第二,亚细亚社会的基础是村社制,每一个村庄通过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而达到自给自足.第三,中央集权起着支配作用.这种权力是:在历史过程中确立的,这是由于要使农业满足人口不断增长的需要而必须举办水利工程)和其它公共工程的那种环境造成的结果.”[7]
如果我们只着眼于上面所讲的情况,那还不足以说明雅典国家民主政治产生的必汾性.一国的政体,并不仅仅简单地适合着该社会的环境和经济关系.一国统治阶级中各个阶层、各个派别的力量对比关系,以及取得领导权的那个阶层或派别的政治意识,对该国政体也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雅典较为发达的海外贸易和手工业生产的基础上,雅典社会产生了一个相当强大的工商奴隶主阶层.这个阶层在雅典国家形成之初就已存在,随着其财富的与日俱增而要求取得统治地位.如果说旧氏族贵族富有者曾用”六一”租、债奴制使雅典小农、手工业者不断破产并把他们置于自己统治下的话,那么,工商奴隶主则竭力要求保证自由小农和手工业者独立存在,这样,才能保持对外出口的货源和国内的消费市场.于是,工商奴隶主和自由小农、手工业者可以在经济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树起政治联盟的大旗.结果,在以梭伦为代表的工商奴隶主领导下的政治改革使雅典国家较早地废除了本族债务奴隶制,规定了最高占地限额,在雅典国家保存了大量的自由民小农、手工业者和自由的城市贫民.乙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8]这些人是拥护和支持民主改革的强大的社会力量.而在古埃及、古巴比伦等国家,王室和贵族都拥有规模巨大的农庄和手工作坊,占有众多的奴隶和各种类型的依附农民,这是形成君主专制统治的阶级基础.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以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雅典平民是通过逐步改革的方式来建立民主政治的.在改革的过程中,并无明显的内战、暴动、流血的痕迹.同时,被从独占的统治宝座上推翻下来的土地贵族,在新的民主政体中也还有一席之地.考虑到工商奴隶主中相当一部分成员就是从土地贵族中转化来的,他们之间在经济上还有着相当的利益一致之处,于是,在他们之间实现政治妥协就存在可能性.见闻广博的梭伦或许总结过其它国家政治改革的经验,以至他在政治改革中对贫民、对土地贵族都采取一种中庸的态度,这就使妥协能成为现实.结果,奴隶主统治阶级的各阶级、各派别都在民主政体中共容.民主政体是照顾到相互妥协的奴隶主自由民各阶层利益的政体形式.
总的来说,在考察雅典民主政治的成因时,我们应看到当时雅典社会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等一系列条件的复杂的综合作用.这些条件相互间紧密联系.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我们可以认为雅典社会不同于古代东方文明国家的那种特殊的生产方式是促成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根本原因,但我们决不能把这一命题简单化.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作用
雅典民主政治,不同于一般萌芽中的国家的原始民主制度.同古代东方专制主义国家相比,它具有许多明显的特点.
首先,雅典民主制度体现着雅典奴隶主自由民多数人的主权.伯里克利斯曾自豪地宣称:“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9]体现雅典人这种公民主权观念的,便是民众大会权力至上的制度.雅典的民众大会是所有成年雅典公民皆可参加的大会.在这里,任何公民都可发言;一切法律在其颁布之前都要在这里讨论通过;所有重要的国家官吏者;要在这里选举产生,一切关于战争与和平及其它重大国务都要在这里经过辩论、以多数人的意见作决定.通过这种制度,雅典的普通公民确实有许多机会去影响乃至决定政府的决策.而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吏,也能较好的体现和执行民意.
其次,同公民主权密切相联系的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事实上,这正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出发点.“大家认为平民政体具有两个特别的观念:其一为‘主权属于多数’,另一为‘个人自由’”.“平民主义者先假定了正义(公道)在于‘平等’,进而又认为平等就是至高无上的民意.”[10]雅典人的自由平等观念可以溯源于氏族社会的传统,又被强化于雅典进入阶级社会后的特殊的生产方式.
再次,雅典的官吏制度是具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自由的要领之一(体现于政治生活)为人人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11]国家的一切公共职务(除十将军之职外)向一切等级的公民开放,只有为保证任职者能正当、顺利地履行职责的一些极少的、必要的条件限制.如规定,陪审法庭中的陪审官必须是年满30岁以上的、不欠公共债务的公民.官吏的选举一般都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所以普通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是相当多的.
重要的官吏是以民众大会举手选举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有真正的才能.”[12]
复次,引人注目的是,在雅典国家有一整套相当严密的制度,保证公民对国家官吏实施有效监督.在雅典,所有的官吏在任职前要接受资格审查.一般实施这种审查的权力机关是陪审法庭.但对于将于次年任职的议事会成员、执政官等重要官吏,则首先由500人议事会审查其资格,而后再由陪审法庭审查,最后决定权在于陪审法庭.由于雅典的陪审法庭实际上是掌握在人民手中,因而,雅典的司法执政官还负有对国家官吏的监督责任,他们可就国家官吏包括议事会的主席的违法行为向民众大会提出公诉.为防止国家官吏贪赃任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雅典专门设有十个会计员,“所有卸任官吏都要犯帐目对他们报告.”[13]这些会计员将核查结果提交陪审法庭,一旦发现贪污、盗用公款等犯罪行为,陪审法庭将以罚金或其它刑罚来处罚犯罪的官吏.在所有的雅典国家机关中占比较特殊地位的十将军职务,尽管可连选连任,但也要在每年经受十次公民大会的信任投票.如果这种投票反对其中任何一个官吏,他便应在陪审法庭中受审,如有罪,则决定他1为刑罚或罚金”[14].此外,前所提及的“贝壳放逐法”更是雅典人监督官吏的有效手段之一.
如前所述,雅典人的500人议事会负责国家的日常政务,是雅典国家极其重要的机关.为了防止议事会的独断专横,雅典人采取了分权的方法,剥夺了议事会原有的判处死刑、监禁和罚金的最高权力,确立了陪审法庭最高司法审判和监察权,甚至于使陪审法庭拥有保护宪法的权力.亚里士多德记述:“人民使自己成为一切的主人,用命令,用人民当权的陪审法庭来处理任何事情,甚至议事会所审判的案件也落到人民手里了.”[15]在议事会内部,也采取措施,防止权力集中.议事会实行十个部门(三分区)的50人团轮流担任主席团的制度,每个主席团任期约一年的1/10.主席团中每天由抽签选出一名总主席,负责保管国家金库、档案和庙宇的锁钥和国玺;并在民众大会、500人会议开会时任主席.但总主席任职只一日夜,不得延长,也不得再度任此职.这些措施,有利于避免因长期任职形成事实上的权力集中以至专制独裁之流弊.
此外,在雅典的政治生活中,与民主相得益彰的是雅典国家的法制.伯里克理斯宣称:“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16]法律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没有人能处于法律之外,享受特权.
雅典人虽然极其珍视公民的个人自由,但这种自由从来也没有沦入无法无天、“人人各行其愿”的地步.“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使我们心服.”亚里士多德认为“平民政体较少发生内讧,比寡头政体较为安全.”[17]这是因为,在象雅典这样的民主政治国家里,解决统治阶级各派的矛盾和斗争时,基本上都遵循着一定的法律程序,于是,以暴力和流血的手段进行争权夺利的斗争的事很少见.
雅典人极重视法律的稳定和权威,虽然允许修改法律,但有着严格的限制.在雅典,提交公民大会讨论的议案事先都要经过议事会的审查.公民个人虽然可以在民众大会上提出修改或废除以往的法律或提出新的议案,但若这种提议得不到通过的话,则将被起诉为不法行为,提议人要受到罚金处分,甚至有生命之虞.
雅典人不但重视成文法,而且也重视习惯法.“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那些虽未写成文字、但是违反了就算是公认的耻辱的法律.”[18]
雅典的民主制度,对雅典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雅典民主政治的建立曾大大地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雅典的手工业、商业、航海业和种植业的发展,又使雅典的对外贸易迅速扩大.雅典的皮里优司港成为地中海东部最繁忙的港口.“我们的城邦这样伟大,它使全世界各地一切好的东西都充分地带给我们,使我们享受外国的东西正好象是我们本地的出产品一样.”[19]
在雅典民主政治下形成的自由宽松的学术条件和允许个人才能自由全面地发展的氛围,使雅典的科学文化空前地繁荣.当代西方哲学的各主要派别以及伦理学、美学、逻辑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都可以在以雅典为中心的希腊文化中追根溯源.此外,在数学、医学和其它一些科学方面,雅典人也有杰出的贡献.因而,伯里克利斯在一次演讲中骄做他说,(我们的城市是全希腊的学校.”[20]
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这种制度下雅典公民表现出的爱国主义热情.在马拉松之役,雅典士兵能一举击败六倍于己的波斯军队,若非具有为捍卫自己的制度而激发出的巨大勇气和才智,这是不可想象的.正是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和生活方式激励着雅典人为之慷慨而战,从容赴死,“因为他们只要想到丧失了这个城邦,就不寒而栗.”[21]
古罗马共和国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到公元前 1世纪时,已成为一个强大的殖民主义帝国,其国外的领土面积实际超过意大利本土面积的 5倍.随着土地的扩大和财富的集中,奴隶主集团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也相应加剧,以致统治阶级内部的高级将领,相继发生了彼此兵戎相见的血腥倾轧,并最后导致了权力的绝对集中,使国家体制由共和国而变成为帝国.在这一过程中,先后进行了三个阶段的内部战争. 首先是平民派和贵族派之间的战争.公元前88年,为了争夺对本都国王米特拉达梯六世的出征权,以马略为首的平民派同以苏拉为首的贵族派展开了一场激战.当年担任执政官的苏拉,利用大权在握而先发制人,他率军强占了罗马城,把持元老院宣布马略为“公敌”,并没收其财产.随后,苏拉率军出征,去东方讨伐叛离罗马的属国本都.被迫亡命非洲的马略,在苏拉离开罗马后,联合他的同党秦纳等人,于公元前87年举兵反击,乘机夺得罗马城,大肆捕杀苏拉的追随者,并于公元前86年第 7次担任执政官.公元前83年,苏拉在结束米特拉达梯战争后回师意大利.马略派组织抵抗,遭到惨败.公元前82年,苏拉再次攻占罗马,不仅成为执政官,而且恢复元老院的特权地位,自任无限期独裁官,成了罗马历史上第一位大权独揽的终身独裁者.马略与苏拉两派之间的战争,开辟了罗马内战的先河. 其次是“前三头同盟”中的两巨头战争.公元前78年,苏拉病故,罗马的政局再次陷入混乱,各派将领相继拥兵自重.公元前60年,庞培、克拉苏和凯撤实行秘密结盟,左右罗马政局,史称“前三头同盟”.同盟中,作为苏拉女婿的庞培拥有最强大的实力,而刚刚从政的凯撤,实际上只是一个配角.公元前58年~公元前51年,凯撤出征高卢,从此大量聚敛财富,进而拥有重兵.公元前53年,克拉苏在征讨帕提亚(安息)的战争中战死, “前三头同盟”解体.于是,凯撤与庞培之间的权势争夺日趋激烈.公元前50年,庞培串通元老院削弱凯撤的权力,先是命令凯撤在高卢总督任期满后立即交出行省的统辖权和军权,接着又宣布凯撤为“公敌”.元老院为此授权庞培招募军队,以便惩治凯撤和保卫共和国.凯撤闻讯,抢先于公元前49年 1月10日南渡卢比肯河,进军罗马.庞培准备不足,率领大批元老仓皇逃往希腊.凯撤迅速占领罗马和意大利本土,随后领兵赴西班牙,消灭了那里的庞培军队,解除后顾之忧,接着又进军巴尔干.公元前48年 8 月,双方进行法萨罗之战,庞培兵败,在逃至埃及时被杀.此后三年,凯撤在北非、西班牙等地,继续清除庞培的残余势力,最后取得内战的完全胜利.凯旋归来的凯撤,终于在罗马建立起个人独裁统治,成为终身独裁官、执政官和保民官,兼领大将军,被尊为“祖国之父”等.这场内战,在军事上以凯撤的胜利告终. 再次是“后三头同盟”中的另两个巨头战争.凯撤实行个人独裁统治,实际上破坏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贵族共和制,自然招来了一部分元老贵族的坚决反对.公元前44年 3月15日,凯撤在元老院议事厅遇刺身亡.这一事件又一次给罗马的政局带来了动荡.次年初,凯撤的继承人屋大维 (后被尊为“奥古斯都”) ,与凯撤部将安东尼和李必达结成“后三头同盟”,随后进军罗马,改组政府,并获得 5年内处理国家事务的全权.他们打着 “为凯撤复仇”的旗号,屠杀大批元老和骑士,并于公元前42年秋率军远征马其顿,在菲利皮之战中打败以布鲁图和喀西约为首的贵族共和派军队.共同的敌手被消灭后,三巨头之间的争权夺利斗争随之加剧.公元前36年,屋大维剥夺了李必达的军权.从此,他完全成为罗马西部的主宰者,而与控制罗马东部的安东尼形成对峙之势.公元前32年,屋大维与安东尼公开决裂.他利用在元老院中的优势地位,公布安东尼关于分割罗马领土的遗嘱,通过公民大会剥夺安东尼的一切权力,并宣布他为“公敌”.于是,罗马统治集团内部的战争再次爆发.公元前31年 9月,双方进行了著名的亚克兴海战,安东尼和埃及女王的联军在海战中被打败.次年,屋大维进军埃及.安东尼和埃及女王相继自杀,罗马内战结束. 这次内战使罗马长期分裂的局面得以终止,屋大维成为罗马的唯一统治者.公元前27年,他被授予“奥古斯都”(意为神圣、伟大)的尊号,享有绝对权力,名义上称为国家元首,实质上已是隐蔽的皇帝.此后,罗马的共和制宣告结束,权力世袭继承,罗马进入了奴隶制的帝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