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郡下的地方行政机构有?3个哦 哪三个?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3 07:27:53

秦朝郡下的地方行政机构有?3个哦 哪三个?
秦朝郡下的地方行政机构有?
3个哦 哪三个?

秦朝郡下的地方行政机构有?3个哦 哪三个?
郡(一级政权)→县(二级政权)→乡、里(基层政权)
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
郡以下设县或道.县是秦朝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内地设县,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令、长为一县之首,掌全县政务,受郡守节制.县令下设尉、丞.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丞,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治安.乡以下为里,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正或里典,其职能除与乡政权职能大体相同外,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亭.秦规定,两亭之间相隔十里,设亭长.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

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四十郡之多﹐王国维等又以为有四十几郡。究竟多少郡﹐尚难确定。郡以下的一级行政机构是县或道。内地均设县,只有边地少数民族才设道。道和县是平行的,道、县均是郡下一级的行政组织,其官制大约也略同。 西汉时不断增立新郡﹐据平帝元始年间的记载﹐全国共有一百零三郡国(见西汉郡国)﹐据东汉顺帝时的记载﹐当时共有一百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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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四十郡之多﹐王国维等又以为有四十几郡。究竟多少郡﹐尚难确定。郡以下的一级行政机构是县或道。内地均设县,只有边地少数民族才设道。道和县是平行的,道、县均是郡下一级的行政组织,其官制大约也略同。 西汉时不断增立新郡﹐据平帝元始年间的记载﹐全国共有一百零三郡国(见西汉郡国)﹐据东汉顺帝时的记载﹐当时共有一百零五郡国(见东汉郡国)。国指诸侯王国﹐武帝以后﹐国的地位相当于郡。秦在京师地区设内史以统县﹐西汉初因之。武帝时乃份内史之地为京兆﹑左冯翊﹑右扶风﹐或称为“三辅”﹐实则为三郡。东汉在都城所在的洛阳地区设河南尹﹐也相当于一个郡太守。一郡所统之县﹐多少不等﹐一般约为二十县上下﹐属县最多之郡当推西汉的琅邪郡﹐有属县五十一﹔最少者为玄菟郡﹐仅辖三县。一郡总人口数以二十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两汉百万人口以上的郡有十几个﹐其中最多者为西汉的汝南郡﹐达二百五十九万人﹔少者不过几万﹐甚至象东汉时的朔方郡﹐仅七千多人。   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百里。人口稠密之地﹐不足方百里者也可成县﹔而人口稀少之地﹐一县或远超过方百里。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族居住之县曰道。据西汉平帝时的统计﹐当时全国县﹑邑﹑道﹑侯国﹐总数为一千五百八十七﹔东汉顺帝时的记载﹐总数为一千一百八十。县之下置有乡﹑亭﹑里。平帝时全国共有六千六百二十二乡﹐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亭。由此推测﹐每县下面大约有九乡和十几亭。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地图来看﹐西汉初﹐一里的户数多少不等﹐多者百余户或几十户﹐少者才十几户﹐有的史书以为汉代一里百家﹐恐不会如此整齐。 郡县之长官 秦郡一级的最高长官是郡守。郡守之下设丞,辅佐郡守管理郡中的行政及刑狱工作,郡的军事和治安则由郡尉负责。郡尉不干预民事,与郡守的职责有明确分工。统一后,在郡一级增置了监察史,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职务类似于中央的御史大夫,也有牵制郡守的作用。   秦制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县设县长,是为一县之首。县令下设丞、尉。县尉负责一县的军事和治安。 由于秦王朝政权具有军事专制的特点,所以县尉的任务特别繁重,举凡一切军事、治安、征发徭役、管理士卒等事,均要由县尉主持完成,稍有差错就要受到严厉制裁。由于县尉任务繁重,所以每一个县的县尉不止一人,可能有二至四个县尉。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新莽时曾改为“大尹”或“连率”﹐东汉时仍称太守。太守之秩为二千石或比二千石的 ﹐有的大郡太守为中二千石。   太守的职责是掌管一郡的民政和军事。但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  主要由郡尉主管。太守常要“行县”﹐以省察各县令﹑长的治状。春天到各县去“行春”﹐以劝课农桑。太守掌握着一郡的司法权﹐对民事﹑刑事案件都可作出最后的判决。贡士进贤﹐即按中央的要求向上推举各种人才﹐也是太守的一项重要任务﹐汉代谓之察举。西汉时﹐每年秋天﹐太守主持“都试”以讲武。皇帝向太守颁发发兵用的铜虎符。郡中若发生武装暴动﹐太守要率兵前往镇压。边郡太守还须率领官属﹑军队与来犯之敌交锋作战。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   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的职务是典武职甲卒。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汉武帝时曾一度命令东郡不置守﹐使都尉吾丘寿王主一郡之政。西汉时沿边诸郡﹐还增设部都尉数人。东汉初年﹐除边郡外﹐皆不设都尉。不过后来有的内郡也仍有设者。   太守属官有丞﹑五官掾﹑主簿﹑督邮﹑诸曹掾史。丞为太守之助手﹐五官掾则有太守“股肱”之称。主簿管文书。督邮主要职责是监察各县﹐西汉时一郡似乎置督邮两名﹐如河东郡分南北两部﹐每部设督邮一名。东汉时一郡所置督邮增多到三名或四五名﹐多数郡是三名。督邮除督察县令﹑长外﹐还管制地方的奸猾豪强﹐成为守相之耳目。郡设置分管具体事务的部门曰曹﹐郡曹有十几种之多﹐其中如功曹是专管官吏的选署﹑升黜﹐户曹﹑集曹管户籍及征集租谷等事﹐金曹管钱币及盐铁生产﹐仓曹管仓廪﹑积贮﹐辞曹﹑决曹管狱讼﹐贼曹管武备和治安﹐每曹皆置掾﹑史主其事。但也有不置曹而设掾者﹐如设文学掾主管学官﹐设市掾管理市场交易﹐设都水掾﹑道桥掾以主管水利兴修和造桥筑路﹐掾﹑史主秩为百石。在掾史之下还有书佐﹑循行﹑干等小吏。   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实际上汉代县官称令或称长﹐有时也与其县之重要与否有关﹐不单是决定于民户的多少。令的秩为六百石到千石﹐长的秩为三百石到五百石。   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又设尉一名﹐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右尉各一人。丞﹑尉之秩为二百石到四百石﹐又设廷掾以监乡。县也设置十几个曹的掾﹑史﹐以分掌县内的许多具体事务。   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而守﹑令以下的掾属则归守﹑令辟除﹐故汉人又称郡县掾﹑史为门下掾史。除三辅和边郡外﹐多任用当地人为吏。   乡设三老以掌教化﹐设啬夫以听讼和收赋税﹐设游徼以禁盗贼。亭有亭长﹐里有里典或里魁﹑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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