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文应怎样写恰当说清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0:22:40

叙述文应怎样写恰当说清楚
叙述文应怎样写恰当
说清楚

叙述文应怎样写恰当说清楚
记叙文,在我的概念中,无非就是写一两件事,中间穿插一些自己的评论,就成一篇文章了.从课本角度说,记叙文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
记事,主要是通过记述事情的发生、发展、结果来表现某种思想感情.当然,任何事情 记人,只不过它的侧重点不是表现人物,而是挖掘事件的意义.记事记叙文大致可分为:记叙单一事件活动.
写记事类记叙文,应注意如下几方面问题:
1、掌握记叙文六要素,把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写清楚.记叙文的六要素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一篇完整的记事的文章,应包括上述的六个方面的要素,缺一不可.
2、掌握记事类记叙文的基本叙述方法.记事类文章采用最多的是顺序,即按事情发生发展的先后次序来叙述.其次还有倒叙和插叙.倒叙即先写事情的结果,后写原因和经过;插叙是记叙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插入有关的情节,叙述完后再接着原来的事情记叙.
3、掌握记叙文的人称方式.记叙文有三种人称方式,即第一人称(我)、第二人称(你)、第三人称(他).小学阶段较为常用的是第一人称,写自己亲身经历的事;第三人称也时常用到,但不如第一人称使用频率高.运用第一人称,可以直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怒哀乐、感受和认识,亲切自然.
4、要选择最有意义的、最熟悉的事情来写.

·读余华早期的小说《一九八六年》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篇小说《埃伦蒂娜和残忍的祖母》,作品同样都在展现着人的残酷性。只是看上去,前者的那种残忍侧重于折磨我们的内心,而后者又似乎归落于肉体的;受刑罚和接受惩罚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刑罚是刀劈斧剁一样落在肉体上;惩罚却远要复杂得多,它使人的精神直至崩溃。惩罚一个女孩而强迫其卖淫,大概这世上没有比此更为残忍的刑罚了。
·看来,有些人是肤浅的。博尔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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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华早期的小说《一九八六年》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篇小说《埃伦蒂娜和残忍的祖母》,作品同样都在展现着人的残酷性。只是看上去,前者的那种残忍侧重于折磨我们的内心,而后者又似乎归落于肉体的;受刑罚和接受惩罚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刑罚是刀劈斧剁一样落在肉体上;惩罚却远要复杂得多,它使人的精神直至崩溃。惩罚一个女孩而强迫其卖淫,大概这世上没有比此更为残忍的刑罚了。
·看来,有些人是肤浅的。博尔赫斯说,长篇小说不可能像短篇小说那样有可能臻于完美,而后者却能容纳前者的全部内容。仅由博尔赫斯的小说集《恶棍列传》我们便可以看到那些来自德国、日本、南美、阿根迁的形形色色的恶棍们,甚至还有中国黄海上的海盗金寡妇,这些生动而又极富个性的家伙包罗了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讲,博尔赫斯的文本已穿越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文学的宇宙空间变得无限宽阔,而语言文字本身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博尔赫斯以他超人的睿智和独特的叙述姿态告诉世界另一类作家的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作家并不在乎写些什么,其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思考上,写作之于他们完全成为了思想的外化。
·现在,坐在鲁院再读《孔乙已》和那时皆然不同。那时候语文教师总在帮学生总结、概括、归纳……我们记住的只是这篇文章应该分为几段,每一段包括哪几个自然段,还有,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什么的。而作为一篇精粹的短篇小说的《孔乙已》,被我们忽略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现在看来这对先生几乎是大不敬的。而这时也才明白,鲁迅先生为何要描写孔乙已的最后一次出场,而且,先生这样写道:“这声音很低,却很耳熟……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是用这手走来的……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就是被打拆了腿、写过服辨的孔乙已,他惟独剩下这样来和去。而在那时候,没有人会来告诉我们这些。这大概就是我们引以为自豪的义务教育吧!
·马尔克斯对《百年孤独》几乎是心存怨恨的,他感到该书出版的后所带来的声誉干扰几乎是带有毁灭性的。它改变了现实的意义。由这个角度看,马尔克斯绝对是理智的,或者说,他更清楚一部成功的作品后面所潜藏的危机。这种危机对于作家而言恰恰是致命的——它意味着作家才智和创作力的丧竭。
·余华在写《活着》等作品以前,已有一部非常优秀的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遗憾的是它往往被人忽略。在作品中我们看到一个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疯子可以肆意杀人而且毫不掩饰,可是,当所有人都成为被怀疑对象时,却鲜有人会想到这个可怕的疯子。《河边的错误》几乎成了阅读者的错误,我们在余华不露声色的描述中走进错误的泥淖,而看到的只要赫然出现在河边的一个又一个狰狞的人头。这篇看似侧重写侦破的小说,事实上正是一次阅读的误解。所以,余华在这篇作品里至少将我们带进了两种错误之中:一种是法律的常规之误,另一种是文本的常规之误。这大概就是我们在流淌着法律与文本常规之水的河边所犯下的错误。
·《小径分岔的花园》告诉了我们时间存在的不确定性,并在这种不确定的时间里所产生的互相靠拢、分歧、交错等所有的可能性。于是,便出现了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因为时间永远是分岔的,它通向无数个将来。而在这一特定的时刻,一切都不重要,因为一桩罪恶正在悄然准备和实施。所以在结尾处,博尔赫斯先生这样写道:他不知道(谁都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在《现实一种》里,余华近乎执拗地追求着死亡结局的叠加。我们看到现实的虚构和苍白,现实在这里变得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不堪一击,当最不起眼的一只牌被最软弱的一根手指碰触之后,一切错误与灾难几乎在顷刻间成为定局。一个孩子死了,另一个孩为自己的幼稚也付出了死亡的代价。然后,第一个孩子的父亲得到惩罚而死(笑死),而另一个孩子的父亲因蓄意惩罚第一个孩子的父亲致死而招来杀身之祸(枪决),而且,他的死亡几乎带着碎尸万断的诅咒与报复性的。要说的是,这一切跟死亡有关的故事竟然是发生在同一个家庭的堂兄弟之间的。余华亲手搭建了这一现实中的古怪家庭,同时,又在顷刻间使其支离破碎,片瓦不留。余华的作品迷恋死亡,这篇犹胜,所以,它的不成功之处正在此,是留有硬伤的。
·米兰·昆德拉从阿格尼丝身上看到她是一个没有脸的女人,他又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脸的时代。而现在的情形似乎正发生着某种微变,我们看到的至少有两种。一种人在脸上蒙着女人的丝裤巧取明夺,另一种很难做到,这需要长期的训练,他们通常备有多副面具,随时会像川剧的艺人变脸那样令人浑然不觉。与前者比较,这更为可怕。
·当沃伦斯基上尉举起手枪向自己心爱的马射出一枚子弹之时,我们明白了什么是欲速则不达。事实上,这无奈的枪声正是安娜·卡列宁娜无奈情感历程的警钟。而在赛马场的观礼台上,安娜的心中同样也有一匹奔驰的马,那种无法按奈的诚惶诚恐的紧张感随时都会冲出体外,这里的矛盾冲突甚为激烈,既隐藏又浅而易见。此处,每个人物的心理都有障碍,只在超越与否之间,而此刻那一马失前蹄的场面正是小说叙述的动力源所在,它使情节的走向趋于明朗并蕴含着巨大的推动力。
·关于王小波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我一直固执地以为像王小波这样充满才智、机趣和批判意识的作家完全会带给我们文本之外的一个世界。换句话说,我觉得王小波是在以一种不疾不缓的半雅半皮的方式讲述他的时代,在王小波的独特的语境里,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甚至是强盗式的进入现实生活,而现实又绝非纯粹的,那是被疯狂地放大和变形的,文化在他的直逼式的讲述中被肆意亵渎奸污,当然,这只是表象。我们在阅读的愉悦状态中终于感悟到了什么,仅仅是感悟吗?不,远要比这更具体。我们害怕。我们感到额头渗汗背负芒刺。对,这就是王小波留给我们的文本——供我们咀嚼不尽的一个时代。
·许三观—生卖血数次,但真正为了自己卖血只有一次。这是六十岁以后许三观,这时他已经有十一年时间没有再卖过血了,而且,这是一次彻底失败的行动。这天,有许多人看到许三观在街头独自痛哭。事实上,在《许三观卖血记》当中,比上述细节颇耐回味的地方甚多,但我依旧迷恋余华在作品收尾处的这一笔,它看似轻松,不露痕迹,但恰恰是这一举重若轻的结束,使小说迸发出人物所特有艺术的魅力。我们看到,当不再为生活的逼迫而执意要卖血的许三观遭到了年轻血头的污辱和嘲弄,这是他始料不及的。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已不再有价值——而且只配卖给油漆匠刷家具时,许三观开始哭了,无声地哭。这时我们几乎要怀疑,这个在街头哭泣的老人怎么会是曾经那个为家卖血,为老婆卖血,为挽救一乐一路卖血到上海去的许三观呢?那时,许三观没有眼泪,因为他的血可以最大限度地卖出去,从松浦到上海他六次上岸卖血,只要能将自己身上的血卖出去,许三观就永远是快乐和坚强的。这个人物给我们的启示是:很多时候,我们可以承受严重的不幸和灾难,却无法忍受辱没和轻慢。《许三观卖血记》,是许三观用一碗一碗的来自他身体里的血液浇铸出的艺术魅力,虽然很多时候是无奈的、苟且的,甚至是残酷不忍猝读的,但这所有无奈、苟且,甚至还有残酷都在无声地还原现实本身。透过这所有一切,我们再次重温,不,应该是欣赏,因为它具备现实所无法比拟的完整与美丽。我迷恋小说这样的结局,也迷恋使用“欣赏”这个词。
·鲁迅和卡夫卡都很擅长写精短的散文、随笔,所谓的精短并不完全是指形式上的,他们两个人的文字都极具内敛功力,惜墨如金是优秀作家的秉性。而往往那些看不起短小文章的人,事实上根本做不出什么大文章来。
·川端康成的文字有一种安静的秩序和氛围,没有丝毫喧闹和浮夸,悄然道来。读《雪国》给人的印象是如落雪中的洁白世界,阒寂之深,却又充满灵动。
·事实上,现在很多所谓的另类小说关于成长的叙述在本质上并没有超越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篇小说绝对是人与文的完美合一,你看不出笔者和人物的差距,换句话说,你感觉不到作者为了追求写法上的新锐而在暗中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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