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体裁作文 > 教育资讯

帕梅拉小说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05 12:02:40 体裁作文
帕梅拉小说体裁作文

篇一:《帕梅拉》中的帕梅拉形象解读

《帕梅拉》中的帕梅拉形象解读

摘要:《帕梅拉》中的女性主人公帕梅拉的人生经历可解读为三个不同阶段,通过分析其形象由反抗到妥协的变化以及造成这些变化的原因,认为帕梅拉虽然有反抗的一面,但其形象实际上仍然是英国传统的女性形象。小说作者理查逊通过描述帕梅拉反抗以及顺从的两种形象达到其说教目的,表达了理查逊提倡遵守传统道德观念的主张。

关键词:塞缪尔·理查逊;《帕梅拉》;人物形象

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是18世纪中叶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与笛福、菲尔丁一同被誉为英国现代小说奠基人。理查逊的作品多以女仆或中产阶级女性为主人公,以婚姻道德问题为主题,注重人物的心理描写,开创了现代感伤主义文学的先河。在18世纪,许多作家已经认识到书信形式有利于表现主人公的内心情感。理查逊作为第一个单靠书信格式来完成整部小说的作家,其首部作品《帕梅拉》(《Pamela》)用书信“系统地刻画人物性格并揭示深层心态”[1],使其被称为“探求展现作品人物从内心发展、变化方式的现代小说先驱”[2]。该小说于1740年11月出版后,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评论界对小说主人公帕梅拉的评价褒贬不一。纵观全文,帕梅拉的形象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帕梅拉的形象呈现出变化。本文通过分析帕梅拉这一女性人物在不同阶段由反抗到妥协的变化,探讨造成这些变化的原因,认为帕梅拉虽然有反抗的一面,

但其形象实际上仍然是传统的女性形象。

1反抗的女性形象

《帕梅拉》①书中所有《帕梅拉》的引文,均引自塞缪尔·理查逊《帕梅拉》,吴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随文只注出页码,不再一一说明。①记载了帕梅拉婚前和婚后的生活经历。婚前的帕梅拉自尊、自立、自强,为保住贞洁,她与主人B先生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年仅15岁的帕梅拉在致父母亲的信件和私人日记中讲述自己如何抵制其主人B先生的引诱和威逼,捍卫自己的贞洁,最后得到回报。

在西方哲学传统中,不少哲学家认为男人代表理性,而女人代表感知。因此,18世纪的英国思想家的理论把妇女排斥在道德以及理性领域之外,认为她们“性情多变,缺乏头脑”[1]。此外,由于18世纪之前的英国一直处于父权制度为社会总秩序的男权社会中,男性在整个社会秩序中处于掌控者的地位,女性在这种社会模式中只能成为被男性统治的对象,因此受制于男性的命运便是当时女性不可改变的事实。在帕梅拉的眼中,一位未婚少女的贞洁比任何其他的东西都要可贵,因此她为自己能拥有这一可贵的东西感到骄傲与自豪。然而面对B先生的种种邪恶与诱惑,帕梅拉一次又一次地诘问这个世界的现状,“啊亲爱的父亲,我们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上啊。”(133)历经曲折和坎坷之后,帕梅拉得出“这是个邪恶的世界,人们向这些歪风邪气屈服让步,并以这类事情频繁发生为理由,来原谅他

们没有做出努力来纠正这类事”(160)。

可以说,这一阶段的帕梅拉正是这样一位身处18世纪不堪父权制度重压而奋起反抗的女性形象。凉亭事件中,当B先生的邪恶企图首次暴露在帕梅拉面前时,虽然帕梅拉深知自己地位卑微,不能与B先生抗衡,帕梅拉依然选择反抗。在小说中,B先生对帕梅拉说话时语气傲慢。可以看出,帕梅拉是一位没有任何地位的女性,她想做什么或不想做什么都不是她自己所能主宰的。帕梅拉试图通过自己的言语来反抗,但是作为主人和贵族阶级的B先生明确地告诉帕梅拉这样和他说话不符合社会道德。在B先生看来,帕梅拉的言行举止完全违背了其所处的阶级地位,理应受到指责。然而对于帕梅拉而言,这种阶级和性别上的不平等成了她反抗的根源。她不满当时社会种种不平等,认为富人们对“穷人们的贞洁似乎根本不当一回事”,“现在女人拒绝男人,比女人依从男人,成为更为奇异的事情了。”(75)正是如此,帕梅拉被人们视为“冒失鬼”,是个“胆大妄为”“不知好歹的人”(75)。按照当时人们普遍的观念,如果一个上流社会的男人毁了一个女佣的贞洁,只需要给她点补偿,因而这也是B先生一直认为帕梅拉小题大做,称她为“虚伪的小东西”的原因(31)。小说里提到的另一位名叫西蒙爵士的贵族先生面对帕梅拉的求助,不但没有给予实际的帮助,反而冷嘲热讽地说道:“哎呀,我亲爱的,这算得了什么呀,只不过是我的邻居看上了他母亲的侍女罢了!如果他注意照看,那他就什么也不会缺少,我看对她不会有什么了不起的伤害。他做这种事情并不危害其他任何家庭。”(158)。在帕梅拉所生活的时

代,几乎没有人会主动同情她的遭遇,人们对小说中男主人B先生的行为习以为常。

除了言语的反抗,帕梅拉还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抵制B先生的威逼利诱。自从B先生的邪恶企图暴露之后,帕梅拉苦苦哀求B先生解除其主仆关系,以便以贞洁的身份回到父母身边。狡诈的B先生表面上答应派马车将帕梅拉安全地送到父母身边,但暗地却买通马夫,将帕梅拉送至另外一处宅第林肯郡宅。林肯郡宅的女管家朱克斯太太对帕梅拉的态度更是糟糕,她把帕梅拉比喻成“小羊羔”(233),可以任意地欺凌和处置。面对痛苦的囚禁生活,帕梅拉坚持给父母写信,求助于牧师威廉先生,她无时无刻不在策划着自己的出逃计划。在林肯郡宅的第28天,帕梅拉在信中描述了自己悲惨的逃跑经历:先是偷出钥匙,决定从后门逃走,但是精明的朱克斯太太把锁更换;于是帕梅拉决定翻墙,但是由于墙已老旧,最后帕梅拉不仅没能逃走,反而摔得遍体鳞伤。面对B先生随时都可能得逞的邪恶行为,帕梅拉用尽自己的力量与之抗衡。虽然写信、晕厥、逃跑、求助等一系列的反抗均以失败告终,但是她保持贞洁的信念从未改变过。

2妥协的女性形象

面对根深蒂固的父权制度,帕梅拉选择奋起反抗,但是生活留给她更多的是无奈与失望。因此18世纪的英国女性要想在社会中获得自由的生存空间和平等的社会地位实属不易。首先,等级森严的社会阶级制度使得女性的反抗无足轻重。一直以来,女性在社会中属于弱

势群体,因此女(转载于:www.Zw2.cN 爱 作 文 网)性服从男性被看作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主仆关系而言,仆人对主人的绝对服从更是理所当然。以往,在英国社会大多数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只有上流社会的女性识文断字。因此,理查逊笔下的帕梅拉是一位“不是女仆的女仆”[3],因为与普通的仆人相比,帕梅拉不仅拥有美丽的容貌,并且知书达理。此外,帕梅拉还拥有唱歌、跳舞、刺绣、吟诗等才能。尽管帕梅拉与众不同,其作为仆人,对主人毕恭毕敬是她不得不遵守的行为准则。面对B先生的调戏和侮辱,帕梅拉坚持反抗,但反抗的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B先生明白地告诉帕梅拉“你是在和你自己为敌,你刚愎自用的傻念头将导致你的毁灭”(25)。B 先生表示帕梅拉的反抗无济于事,其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自我毁灭。同样,当帕梅拉问及杰维斯太太“如果您处在我的地位,您会怎样想或怎样做”,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不知道我应当怎样想或者怎样做。我希望我应当像你那样做,但是我知道其他人都不会那样做”(37)。小说中,杰维斯太太是一位善良的管家,为了保全帕梅拉的贞洁,甚至不惜丢掉自己的职务,深得帕梅拉的尊重和信赖。然而,杰维斯太太的言语中反映的仍然是仆人应该绝对顺从主人的道德观念。杰维斯太太认为帕梅拉与主人B先生的对抗不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由此可见杰维斯太太对帕梅拉这种有悖于社会主流道德准则的行为颇为不满。同样,当帕梅拉和B先生展开激烈的争吵时,杰维斯太太斥责帕梅拉“不要对先生没有规矩,你应当知道你们之间的距离”(31)。与帕梅拉一向友好的杰维斯太太此时也斥责帕梅拉对主人的无礼,因为维护主人的地位是仆人们应尽的职责。

篇二:评小说《帕梅拉》中的朱克斯太太形象

不可或缺的“女坏蛋”

——评小说《帕梅拉》中的朱克斯太太形象

关键词:反衬 故事情节 扁平人物 凸显主题

导论:帕梅拉誓死保卫贞洁最终赢得女主人地位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其大胆反抗精神更是在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本文讨论的对象是《帕梅拉》中的朱克斯太太,她在衬托帕梅拉反抗精神及丰富故事情节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却未受到应有重视。本论文意图通过对这一扁平人物的性格、言行等的分析,揭示她在小说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共分三小节,每小节大致采用“论点——例证——分析”的分段形式。

纯洁善良的少女帕梅拉因其美貌不断受到男主人B先生的骚扰,为了保持自己的贞洁,年仅15岁的她不得吃尽各种苦头,不想尽各种计策。而林肯郡的管家朱克斯太太不但没有像贝尔福德郡的杰维斯太太等人一样给帕梅拉以援助,反而助纣为虐,险些让帕梅拉失去“比生命还要宝贵的”贞洁,在帕梅拉的贞洁保卫战中扮演了极重要的反面角色,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单一化的性格。福斯特在他的《小说面面观》中将小说人物分为“圆形人物”和“扁平人物”,其中扁平人物是“基于某种单一的观念或品质塑造而成的”,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出来的“气质类型”,也叫类型人物或漫画人物。(见参考书[4]P57)这符合朱克斯太太在小说中的形象——对B先生的绝对忠诚。让我们把视线放低,耐心观察这个配角,认识其特殊地位。

一、丑恶卑鄙者

正如B先生所说:“你所有的同伙们,每一位都是善良的;而我那些忠于职守,服从我命令和我本人的仆人,你在你的信件中都把他们描绘成像恶魔一样邪恶。”(《帕梅拉》P275)从出场到第一卷结束,朱克斯太太始终以讨厌的女人、坏女人、女坏蛋、谄媚者甚至是“耶洗别”这类形象出现。

首先,她的外在形象就是凶恶的,令人望而生畏。帕梅拉将她描述为又矮又胖,相貌丑陋,胳膊粗壮,眼珠带恶意地凸出,声音沙哑的像男人,“担心她一脚就会把我踩碎”(《帕》P132)。其次,“她的内心比外表更丑陋”(同上)。读者所见的朱克斯太太蛮横无理、铁石心肠,丝毫没有作为人的独立意识,更不用说女性意识,为了完成主任交给自己的任务可以不择手段,让帕梅拉吃尽苦头。

朱克斯太太代表着一类人:丑陋野蛮,没有同情心与道德感,生活所需寄托于他人的喜怒,于是不加区分地忠诚于主人吩咐的一切。可以说,正是在与朱克斯太太的较量中,帕梅拉的贞洁自爱、机智多谋、勇于反叛等特点才得以充分凸显。表面上她与杰维斯太太是一对反义词,深层次上,她与帕梅拉形成了对比,进而对帕梅拉起到了反衬作用——以丑陋衬美貌,以强悍衬柔弱,以卑鄙衬美德,以服从衬反抗,为帕梅拉形象的成功塑造作出了贡献。

二、推波助澜者

如果小说中朱克斯太太像主人所认为的那样“所有的过错就是服从我”(《帕》P246)“只是遵照我的只是行事”(《帕》P323),帕梅拉远不会受如此多的磨难,她的邪恶进一步体现为对B先生试图强暴帕梅拉的推波助澜上,结构上表现为推动小情节的发展。

小说中多次出现朱克斯太太对帕梅拉的粗暴无礼,比如在她肩膀上狠狠地打了一拳(《帕》P147),她玩弄花招骗走帕梅拉的六个基尼(《帕》P154),她拿走帕梅拉的鞋子,还对她“大发雷霆,破口大骂”寸步不离的监视她(《帕》P214),这显然违背了B先生“希望委托她照看的美丽人儿健康、快乐和满意”的本意,所以她也会在事后警告帕梅拉以防她告状。如果这些行为还可以理解为帕梅拉不识时务,而且过于聪明、倔强,使朱克斯太太不得已而为之,那么请看朱克斯太太在B先生在林肯郡试图强暴帕梅拉前后言行:之前,“这是主人自己的过错,只要他一旦下定决心,那就可以制止我(指帕梅拉)的一切倔强脾气”(《帕》P231);之中“那位犯罪的坏蛋拉起我的左胳膊??那位拉皮条的坏女人则拉住我的右胳膊”(《帕》P242)“她说,‘先生,别磨磨蹭蹭,瞎耗时间??等她明白那最坏的事情以后,她就会安静下来了’”(同上)。这些行为让读者瞠目结舌,以致怀疑朱克斯太太是否存有一点点人性。与此同时,帕梅拉所受的折磨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境地,而小说发展也达到了高潮。

朱克斯太太在小说情节上到底起了怎样的作用呢?身为贵族少爷B先生深爱帕梅拉,由他去向帕梅拉条件同居,许以厚利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太有绅士风度了,太爱帕梅拉了,身边又有太多正直善良的仆人阻止他犯错,显然做不到“软硬兼施”以考验帕梅拉对贞洁至死不渝的守护,于是作者安排了朱克斯太太这个角色来掀起一次次波澜。这样一来,B先生对帕梅拉美德而不仅仅是美貌的爱就不容易受到质疑——强暴行为是在朱克斯太太怂恿下进行的,事后B先生也“露出悔恨的神色”。既要有种种曲折不幸来考验帕梅拉,又不至于使B先生的爱显得矛盾,缺乏可信度,朱克斯太太这一角色也因此而不可或缺。

三、主题凸显者

朱克斯太太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无非是服从B先生的命令、并为B先生的需求竭忠尽力。她明确宣扬为了男人才造女人,肆无忌惮地拿床笫之事开玩笑,甚至协助主人的强奸行为,这些行为让人反感,厌恶,不齿,但同时也对读者的观念造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不自觉地向帕梅拉靠拢,树立起一种保持自身贞洁的强烈意念——作者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请看下面的对话:

——“请问,我怎么变成他的财产了?除了向贼一样,他认为他对偷来的东西有权利外,他对我还有什么权利?”

——“这是明目张胆的反叛!”(《帕》P147)

朱克斯太太所受的强烈震惊、本能反应出的极大愤怒跃然然纸上,同时也在给读者以提醒:在当时社会富裕阶级对贫苦人们的压迫与歧视屡见不鲜,帕梅拉作为一个女仆发表这种言论是普通人所不能接受的,是不被允许的。这段对话反复被文学史作者引用来证明帕梅拉性格中的反抗精神,“它体现出了帕梅拉对理性时代英国封建社会全部的社会结构、贫富矛盾和男女关系的质疑,是当时以及之后的读者大为震惊并收到鼓动,成为整部作品的意义所在”(见参考书[2]P140)。假设没有朱克斯太太的这一提示,读者很容易站在悲伤激愤的被欺压者,或者开明独立的现代人的立场上看待帕梅拉的控诉,小说的反叛色彩将骤然消减,甚至是消失。

理查森的这部书信体小说重在写帕梅拉本人的情感活动,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所有人都进行全面描写。抓住朱克斯太太的性格特点突出甚至是夸大,不仅更好地反衬了帕梅拉的形象,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清晰明了地阐明了小说主题,即为了保持贞洁,就要进行坚强勇敢的抵抗,再多的苦

难也要承受,因为这一切都将得到回报。

结语:朱克斯太太的形象虽然没有帕梅拉那样丰满,但其将愚忠进行到底的性格为突出帕梅拉的形象,丰富发展故事情节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读者可以直接明确地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贞洁得报——提供了途径,彰显出那个时代极其宝贵的反叛精神。

参考文献:

[1]塞缪尔·理查森,《帕梅拉》[英国],译林出版社,1997

[2]侯维瑞,李维屏,《英国小说史(上)》,译林出版社,2005

[3]龚翰熊,《欧洲小说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

[4]福斯特,《小说面面观》,[英国],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5]于红池,为扁平人物正名,《安徽文学(下半月)》,2010年第10期

篇三:哥特式小说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源起

据历史文献记载,“哥特式”(Gothic)这个词来自“哥特”(Goths),而“哥特”是生活在罗马帝国东北边界的一个日耳曼部落。长期以来,“哥特”与罗马帝国边界纠纷不断。公元376年,该部落开始联合其他部落向罗马帝国大举进攻,并于410年攻克罗马,在城内大肆掠夺,无恶不作。从那以后,“哥特”便有了“掠夺、野蛮”的含义,虽说他们后来撤离了罗马,在法兰西和意大利建立了

哥特式建筑

自己的王国。自公元6世纪起,“哥特”的含义逐步有了扩展,人们开始用它来泛指日耳曼所有部落,其中包括449年以后定居在英格兰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而“哥特式”也成为指代中世纪欧洲文化的一个术语。但这时,“哥特式”还没有摆脱“掠夺、野蛮”的含义。这可从“中世纪”(公元7世纪至13世纪)被称为“黑暗时代”(theDarkAges)得到见证。当时的英国评论家内森·德雷克即有这样的评论话语:“欧洲基督教黑暗时代是以粗暴、凶残的征服者的野蛮和无知为特征的。”到了公元18世纪,“哥特式”依旧保留着“野蛮”的词义。据这个时候问世的塞缪尔·约翰逊编撰的《英语词典》所下的定义,“哥特”这个词仍旧表示“未开化者,缺乏一般知识者,野蛮人”。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

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Monk,1795)。另一

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Mysteriesof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Asylum,1804)闻名。

编辑本段涵义

与“哥特式”这个词不同,“小说”是一个现代新词,而且它的出现与西方叙事文学形式的历史演变密不可分。早期西方叙事作品的主要形式是“传奇”(romance),其主要特征是所谓“远离现实社会”。场景设置怪诞,故事情节雷同;人物塑造理想化、概念化;细节描写冗长、拖沓;有时纯粹以超自然主义的“奇闻异事”取胜。到了公元17世纪末,伴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这种有悖于“理性、科学”的“传奇”渐渐走下坡路,代之而起的是形形色色的以“新闻、传闻、丑闻”为背景的散文叙述作品,如“新闻纪实”、“罪犯传记”、“心灵自述”、“礼仪指导”、“奇闻诡事”、“宗教讽喻”、“历史经历”、“丑闻实录”等等。其中一类篇幅较短的言情故事,自诩“新颖”(novelty),被称为“小说”。但后来,“小说”的词义有了扩展,开始泛指一切实验性质的叙事作品。公元1840年前后,一类描写现实环境中日常事件的“现实主义小说”开始浮出水面,并渐渐获得读者的认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理查逊的《帕梅拉》和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于是,“小说”的含义又由宽变窄,特指这类“现实主义虚构作品”。但无论是广义的“实验叙事小说”,还是狭义的“言情故事小说”或“现实主义小说”,均是现代意义的“小说”,均意味着“开拓、创新”

流行于欧洲18世纪前后期的“哥特式”小说是当代西方恐怖电影的直接来源之一。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于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后来又被用来指称一种中世纪建筑风格,这种风格多用于教堂和古堡,其特点是拥有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幽暗的内部和阴森的地道等。而那些崇尚古希腊文明的思想家们,由于对此类建筑的反感,将“哥特”一词演变为野蛮、恐怖、神秘和黑暗的代名词。18世纪,一种以恐怖和神秘为基调、多发生在荒郊古堡的小说样式,被人们赋予了“哥特式”小说的名称。这类小说常以古堡、荒原、废墟等环境为背景,气氛阴森、神秘、充满悬念,常常充斥着暴力、复仇和死亡的情节。 编辑本段阐述

哥特式小说是历史上一种固定的小说类型,自18世纪起一直延续至今,并囊括现当代灵异小说、恐怖小说,甚至恐怖性经典小说在内的一种泛恐怖小说形式。

霍勒斯·沃波尔的《奥特兰托城堡》(TheCastleofOtranto)宣告了西方第一部哥特式小说的诞生,同时也意味着这类小说创作模式的问世。哥特式小说的创作模式,正如霍勒斯·

艾伦·坡

沃波尔在此书再版序言中所说,是“两类传奇的融合,亦即古代传奇和现代传奇的融合”(Walpole8),具体表现为故事场景、人物范式、主题意识等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尤其是作为故事场景的“哥特式古堡”,具有多重象征意义,既代表18世纪英国社会的哥特式建筑的复兴潮流,又体现了当时作为“理性主义”对立面的政治观念、思想潮流和文化价值,因而是该类小说不可或缺的标志性因素。当年霍勒斯·沃波尔之所以在《奥特兰托城堡》的副标题中加上“哥特式”这个词,其因在此。

哥特式小说的结构模式表现为故事场景、人物范式、主题意识等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其中最大亮点,除了“哥特式古堡”外,还有“超现实恐怖”。所谓“超现实恐怖”,乃是指作品中的人物受到某种形式的鬼魂、幽灵、怪兽或“不可知物”的侵扰而表现出来的害怕死亡或疯狂的高度焦虑状况。由于作品的极度夸张和渲染,读者对作品人物的这种“恐惧”感受既是“迫在眉睫”,又是“身置其中”。然而实际上,这种“恐惧”是由虚拟的“非常世界”带来的,不但不会有实际危害,反倒能让读者产生若即若离的特殊快感。“一个恐怖的场景,描写得越是荒唐、离奇、不可思议,我们就越能获得乐趣;而描写过于接近普通生活,哪怕是带有很多鲜为人知的冒险经历,我们也由于缺乏出格的痛楚而不能留下记忆或思考”

安·拉德克利夫曾经在“诗歌中的超现实主义”(OntheSupernaturalinPoetry)中详细分析了哥特式小说中“超现实恐怖”。她通过两个虚拟的人物的对话,指出哥特式小说实际上可以区分为“心理恐怖”和“本体恐怖”两个类型。前者以“恐惧”(terror)为目的,作品中很少或几乎不出现超现实主义的幽灵,而只是通过充满悬念的“未知物”存在,暗示可能发生的凶险,从而“扩充灵魂

哥特式小说

,使各种功能警醒到生活的高程度”;而后者以“恐怖”(horror

)为目的,通过赤裸裸的超现

实主义的暴力、凶杀等描述,刺激人的感官,使灵魂“凝聚、冻结,甚至湮灭(”Radcliff145-52)。安·拉德克利夫本人的《尤道弗的神秘》等作品,即是“心理恐怖”类哥特式小说的代表。 哥特式小说的类型本质,不能仅仅考察作品的内容形式,还要考察其社会功能和目的,尤其是社会接受的情境。而从历史上哥特式小说接受的社会情境来看,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哥特式小说在图书市场经历了18世纪90年代的辉煌之后即开始衰退,至1834年后逐渐销声匿迹,因而在社会接受面上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层”。也即是说,哥特式小说作为一个文本类型,在1834年后已经逐渐失去了其社会功能和目的,不可能与后来的灵异小说、恐怖小说,以及恐怖性经典小说合流。

编辑本段历史

早期的哥特小说

“哥特”被用于文学流派主要因为这种流派的主题探讨这种极端感情及一些黑色话题,并且哥特小说的背景通常是哥特式的:废弃的摇摇欲坠的城堡,修道院。他们关注哥特式的相关建筑,艺术,诗歌(见墓园诗人)甚至园艺。

瓦尔波尔的小说产生于他对中世纪的迷恋。小说中再也不是他始称的伪造建筑而是真正的中世纪传奇故事。奥特兰图城堡起初名为传奇故事,有教养的阶层认为传奇故事是庸俗的文学样式,甚至因为其中迷信的元素而认为不适合儿童阅读,但华尔波尔更新了其中的元素,使中世纪的传奇故事有了新的形式。基本的情节是其它哥特小说中的必要元素,一个威胁性的秘密,一个古老的诅咒,以及无数的困扰:隐藏的走廊,经常昏倒的女主角。但真正确立哥特式小说标准样式的是安·莱德克利夫(AnnRadcliffe)。莱德克利夫使挥之不去的哥特式恶人进入文学领域,这一角色后来发展成了拜伦式英雄。与华尔波尔

哥特式小说

的小说不同,她的小说是英国脍炙人口的畅销书。莱德克利夫掀起了一阵热潮,身后模仿者如云;她的影响在简奥斯汀的诺桑觉修道院也可见。书中一个人物由于阅读了哥特式小说,夜半微小的声音也带给她无限的恐惧。玛丽·雪莱的科学怪人无疑是哥特式小说在其经典时代的巅峰。

后期发展

在英国,哥特小说到1840年已衰败。这主要是由于廉价作者的过饱和(他们的作品后来以一便士恐怖形式的廉价恐怖小说形式存在)以及在世纪之交时像和尚这些暴露过份的性,暴力(至少在当时人们认为已接近色情文学)的作品的问世大大降低了哥特小说的地位。但哥特小说对于维多利亚时代文学样式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掀起了维多利亚时代短篇鬼故事的热潮,并且使艾伦·坡的以死亡为主题的故事得以出现。狄更斯少年时代就阅读哥特式小说并将其中阴郁的气氛、戏剧的张力融入了他自己的作品,只不过变换到了他自己的时代。哥特小说的阴郁对崇尚哀悼仪式、

铭记永生及长生不老的维多利亚时代人来说有着特殊

的吸引力,这也使得它对文学有了更为广泛的影响力。

后维多利亚时代

到1880,哥特式小说作为半正统文学样式复兴的时间到来了。这时期的作者有罗伯特·鲁易斯·史蒂文森,亚瑟·米堪及奥斯卡·威尔德,1897年哥特式最著名的恶人在布兰姆·斯多克(BramStoker)的吸血鬼(Dracula)中诞生。虽然评论家用哥特来代称所有的相关流派,哥特式小说已开始认真考虑让位给现代恐怖小说。恐怖小说作家有些继承了哥特式的情感如安妮·莱斯(AnneRice)有些如斯蒂芬·金(StephenKing)则没有。哥特式也将自己的领域扩展到电影,音乐,甚至以互联网这一新形式为载体。

编辑本段作品

霍勒斯·沃波尔

英国作家霍勒斯·沃波尔(HoraceWalpole,1717—1797)的《奥特兰托城堡》被公认为是西方第一部哥特式小说。

1765年4月版《奥特兰托城堡》的序言,不但阐明了“哥特式故事”的性质,也为这类新型小说文体的创作原则描绘了“蓝图”:场景设置要“真实”;情节结构是“两类传奇的融合”;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想象的能力,尽情地在漫无边际的虚拟王国翱翔,创造更有趣的情景”;另一方面又要使人物的“思考、言语、行动”十分自然,“仿佛他们就是生活在极其普通环境中的熟悉男女”。也即是说,“要把古代传奇的非自然事件同小说的现实主义人物以及他们的对话结合起来”。

该“哥特式故事”的主线围绕着奥特兰托城堡主人曼弗雷德的经历展开,而副线以他的女儿马蒂尔达的爱情为中心。两条线索交替推进,演绎出种种生动画面。但见奥特兰托城

哥特式小说

堡内,曼弗雷德正为延续家族的统治权而焦虑万分。他处心积虑地抢来美丽的姑娘伊莎贝拉,让患病的儿子康拉德同她结婚生子,以确保有个男性继承人。不料,康拉德猝死,这一计划受挫。于是,他又决定遗弃现有的妻子,强行迎娶本来给他当儿媳妇的伊莎贝拉。在相貌酷似原城堡主人阿方索的青年农民西奥多的帮助下,伊莎贝拉逃离了城堡,但西奥多本人却因此被怀疑杀害康拉德遭到了囚禁。然而这时,早已爱上西奥多的曼弗雷德的女儿马蒂达设法给了西奥多自由。正当马蒂达和西奥多来到圣尼古拉教堂阿方索塑像前祈祷时,曼弗雷德又误将马蒂达刺死。最后,一切谜团解开,曼弗雷德招供了自己以及祖先杀人篡位的罪恶。真正的继承人西奥多接管了城堡,并娶伊莎贝拉为妻。所有这些描写,无疑都是“生活在极其普通环境中的熟悉男女”的“自然”事件,具有现实主义小说的魅力。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DialogueontheRightsofWomen)

,为改变妇女的

体裁作文